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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用工形式法律特征分析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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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时为计酬单位,每小时不低于9.6元。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

  
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可以与多个用人单位订立非全日制合同。

  
劳务派遣用工

  
三方主体,三类合同

  
劳动者与派遣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务关系;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是特殊劳动关系。

  
工作时间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执行。加班工资由用工单位支付。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在派遣协议中对社保缴纳的数额和方式应有所规定。一般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

  
派遣单位按照派遣协议向劳动者支付。劳动者对此协议享有知情权。无派遣时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劳动者提前30天通知派遣单位,即可离开用工单位;用工单位在《劳动合同法》第39、条、40条前两款时可退回劳动者,之后派遣单位可解除。

  
解除劳动关系的主题是派遣单位,因此符合支付条件时,由派遣单位支付。

  
劳务派遣单位违法用工,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共同被告(被申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用工单位违法用工,用工单位为被告(被申请人);劳动关系确认、经济补偿金纠纷,派遣企业为被告(被申请人)。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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