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谈判利益
谈判双方之所以参与谈判,是期望通过谈判来获得利益或实现利益。谈判利益(interest)包括有形的利益与无形利益。
其中有形利益(tangibles interest),主要是指谈判的标的物(如谈判模型中的橘子);谈判双方都在盘算着,我能否独占那整个橘子?还是放弃那个橘子?还是与对方平均分配那个橘子呢?谈判者从谈判中所可能获得的无形利益(intangibles interest),主要有(1)谈判者在谈判中是否尊严得以保全或获得了对方的尊重,(2)从谈判对手中获得某些信息,(3)从对方聆听自己的陈述过程中获得的满足,(4)与谈判对手之间建立某种友谊或成为朋友,(5)从谈判中为自己或自己所在的家庭(或团队、机构、组织)获得一个好名声等等。
有形利益对于谈判双方来讲,都是比较容易被谈判者所察觉、发现的;而无形利益,则需要谈判者用心去察觉。在谈判中,谈判者通常不会放弃其有形利益的、或在有形利益上不会主动作出让步的;但是,如果一方谈判者在谈判中有计划地激发对手关注其无形利益,则有可能让对手在谈判策略方面作出某种改变,从而最终达成某项协议。
3.谈判策略与侦查讯问策略
国内占主流地位的侦查讯问理论认为,常见的讯问策略主要包括攻心夺气、避实就虚、重点突破、引而不发等;这些策略理论具有较强的理论概括性,但在实践中往往不容易被侦查人员所掌握。而谈判理论在阐述谈判策略时则借鉴了数学等相关学科的研究成果,为谈判者在谈判中获得谈判利益提供了重要帮助。如美国学者肯尼思。W.托马斯在其《冲突与冲突管理》文章中借用搏弃论的相关理论,将冲突双方的策略概括为积极策略与消极策略,并进一步将积极策略细分为竞争、合作、回避、妥协、五种策略。借鉴和学习谈判策略理论,有助于侦查人员加深对侦查讯问活动的认识,并有助于侦查人员在侦查讯问前制定科学的讯问策略、在侦查讯问中科学地应用讯问策略。
3.1了解讯问对象的谈判利益与谈判筹码
根据谈判理论,参与谈判的双方对于正在进行的谈判都有各自的利益;谈判的任何一方都不会轻易放弃其利益的。聪明的谈判者总会在谈判开始前通过各种途径来搜集有关谈判对手的情报,以判断谈判对手对于谈判的态度和谈判筹码、谈判利益等情况,以为制定正确的谈判策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