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夯实基础,人防技防结合
一是坚持人防为主的方针。1、重视预防工作。司法警察部门应当高度重视机关安全防卫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工作制度。司法警察在工作中应高度警惕,对进入工作区、审判区的人员和车辆做好登记,认真排查可疑人员和物品,防止意外发生。2、配齐装备。基层法院要严格按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用装备配备标准》,为司法警察配备必配装备,警械配置达到实用性强、科技含量高、技术性能好的标准,为警队应对处置突发事件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3、安全检查细致到位。充分履行安全检查职能,认真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执行安全检查任务的司法警察要依据“严格、细致、文明”的检查原则,按照《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的要求,利用监测设备检查和人工检查方法,对进入审判区的人员进行人身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并详细登记,阻止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审判区,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依法有效处置,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二是运用高科技手段开展技防。以技防措施全面构筑法院司法安全的“防火墙”。1、将办公区与审判区、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等人员密集区域分离,办公区设立干警专用通道,禁止当事人入内,这样就有效地对本院人员与外来人员进行了分流。2、在法院各入口处安装电子安检门,对进入的当事人进行安全检查,一旦当事人携带金属器械进入,电子安检门会自动报警。3、安装电子监控,对法院各个区域进行24小时监控,通过监控画面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进行处置,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同时监控录像能为闹事者定罪量刑提供第一手证据。
三、充实队伍,整合安保力量
目前,各级法院负责门卫执勤的人员有的是法警,有的是聘用的物业保安,年龄普遍偏大,安保力量薄弱、整体水平参差不齐。此外,各级法院不同程度存在司法警察编制数量不足的问题,警力不足和各业务部警需求的矛盾十分突出。现有警力维持正常的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都难以保障,让司法警察部门再抽调警力去从事民商事开庭保障、外出查封、保全、冻结、扣押、法庭驻庭、机关安全保卫、安全检查等等大量的勤务保障工作,势必会造成刑事审判保障警力减少,不能按规定比例配备警力,有可能会造成顾此失彼,酿成更大的人犯安全等重大隐患。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各级法院要在队伍建设上动脑筋,在现有司法警察编制配备一时难以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公安部门招聘一定数量的保安作为司法警察的辅助力量,逐步形成以法警为主导、保安为补充的安保力量。通过安保队伍的整合,各级法院司法警察部门要成立安保机构专司人民法院的安全保卫工作,安保机构归口司法警察部门管理、教育和训练。各级警队要通过必要的培训不断提高安保人员的素质,一是身体素质要过硬。加强擒拿格斗等训练,练就过硬的本领;二是思想素质要过硬。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每位安保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安保工作的重要性,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做好随时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三是应急能力要过硬。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临危不惧,机智勇敢,处理果断,要培养同当事人周旋的能力,避免矛盾激化升级,要培养保护好现场的能力,等待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