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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法院安全防范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法院安全防范工作的几点思考


陈林


【全文】
  
  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以及社会转型对人们生活、思维带来的冲击,各种各样的利益之争不断加剧,大量矛盾快速显现出来,人民法院被推向了解决矛盾纠纷的风口浪尖。近些年,针对法院的暴力抗法、破坏诉讼秩序等恶性事件时有发生,且危害程度不断升级,法院司法安全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2008年12月24日,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在庭审后遭遇原告方群体暴力袭击,造成4名维持法庭秩序的法警受伤。2009年4月10日,一男子因不满法院判决持刀斧闯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造成4名工作人员受伤,大量办公设备被损坏。2009年10月14日,一男子携带匕首闯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造成一名法警死亡、三名工作人员受伤。2010年6月1日上午,一男子持枪冲进法院,向正在办公的法官和工作人员射击,造成3名法官当场死亡,另有3名法院工作人员受伤,凶手作案后开枪自杀。2010年6月5日,广西梧州一被执行人用硫酸泼洒前来执行的法院干警和公安民警,致使6名干警不同程度烧伤。2010年7月2日,河北秦皇岛中院又发生一起当事人持刀刺杀四名法官的事件……这些恶性事件的发生,不但损害了法院及干警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如果处理不当或者处理不及时甚至会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政府形象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人民法院安全防范工作、提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迫在眉睫。人民法院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确保法院的司法安全:

  
  一、领导重视,健立健全组织

  
  各级法院党组要把安全保卫工作作为人民法院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领导带头,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法院要成立以一把手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司法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行政装备科(以便于协调和管理)。真正形成在统一思想上明确责任,在强化理念上强调安全,在保障措施上严抓落实,实行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 ,法警大队牵头管,各部门分兵把口,层层细化责任,签订责任状,切实做到安全管理事事有人问,时时有人管,出了问题板子打到具体人。

  
  此外,各级法院要积极引导干警树立司法为民和文明司法的工作理念,让干警明白公平公正是维护法院司法安全的生命线,要从根本上杜绝因司法不公而导致的恶性事件的发生。各法院职能部门要结合其它法院重大突发事件对干警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培养干警树立起责任意识,明白安全工作无小事和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普通而简单的道理,形成“安全保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做到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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