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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的完善

  (四)政府引导,建立奖励机制,加强环保意识宣传
  
  由于环境的特性,政府必需从全局、长远的角度,引导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政府的工作依靠公众的支持。但是,据有关调查发现,看到污染企业破坏环境而愿意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占15.8%,愿意向政府部门(包括环保局)反映的人有20.5%[6]。应当建立奖励机制,调动公众的积极性。给予检举揭发者一定的奖励,奖励经费源于对企业的罚款,从而形成全社会的监督体系。
  
  另外,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环保的宣传教育主要集中利用各种节日,如“3.12”植树节、“6.5”世界环境日、“9.16”世界臭氧日等。而日本却由首相安培和夫人为形象代言人,呼吁国民保护环境从家庭做起,进行“一人一天一千克”的国民减排二氧化碳运动。由此对比,可见我国环保意识宣传仍需加强。在环保法第七条中可以增加一款:“各级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手段引导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四、结语
  
  公众关注环保,但公众参与环保的状况却并不可观[7]。从我国国情出发,完善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制度是保护环境的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能给公众提供全面的参与渠道。以上论述的立法建议,希望能对我国环境立法,乃至依法治国有所帮助。
【作者简介】
罗仙凤,女,大学本科,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学生;刘强生,男,大学本科,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学生。
【注释】周珂著:《环境法》,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周训芳著:《环境权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陈泉生著:《环境法原理》,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加斯特•哈丁[美]著,戴星翼、张真译:《生活在极限之内——生态学、经济学和人口禁忌》,上海,译文出版社2001年版
郑少华著:《生态主义法哲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何佳群,唐敏著:《论环境保护中的公众参与》
吕忠梅著:《论公民环境权》,载于《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
李扬勇著:《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兼评〈环境影响评论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载于《河北法学》
孙秀艳著:《2006年度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公布——公众环保:要关注更要参与》,载于《党的建设》2007年第3期
《人民日报》2007年6月15日第七版的报道——《环保意识从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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