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有利于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刑事被害人补偿制度作为被害人人权保障的一个重要方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被害人受到的经济损失,缓和其对社会的报复情绪,并且可以消除被害人的顾虑,提高其报警意愿,增强被害人与国家刑事司法机关配合的主动性,使刑事司法活动顺利开展。
(三) 有利于保障人权
2004年
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
宪法,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犯罪被害人的人权是国家和政府的责任。犯罪发生后,被害人的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隐私权和其他权利遭受侵害,人的尊严受到践踏,他们是需要特殊保护的社会弱势群体。保护犯罪被害人的权利是人权保护的要求,是社会进步的标准,它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政府对人的尊严、价值的尊重和社会正义、平等的追求。
(四)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如果社会无法保障受害人得到应有权益和补偿,受害人将感到法律的无助与不公,对社会丧失信心,还容易产生对社会的怀疑及敌视,转而通过犯罪解决问题,导致新的社会矛盾。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可以有效修复被犯罪所损害的社会秩序,加强对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有着重大意义。
四。出路: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的理想图景与现实选择
(一)理想图景
刑事被害人是无辜遭受犯罪侵害的群体,不能因犯罪侵害就剥夺其生存发展权,亦不能在低标准和窄范围上构建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如果健康的公民、幸福的家庭仅因犯罪侵害而生活陷入绝境,无论何时都不能视为公平的。国家应当从生存发展权的角度给予其补偿,当然这种补偿并非漫无边际,更不能让原来的贫穷者因遭受犯罪侵害而骤然暴富。[19]其理想图景应包括以下要素:
1、标准高
尊重人权不单是让人活着,还包括让人更好的活着。那种让被害人不至于饿死的补偿标准已不合时宜。现代社会的补偿标准,应当采用“相当生活水准”,即让刑事被害人能过上相当水平的生活,具体标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水平的提高而不断提高的,边际应当是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生活不比以前更糟糕。“英、美、德等国对刑事被害人的补偿较少限制,代表了目前刑事被害人救济的较高水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