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回国之后,我就组织翻译了英博教授的《审讯与供述》,由群众出版社于1992年出版;随后又组织翻译了华尔兹教授的《刑事证据大全》,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于1993年出版。《刑事证据大全》一书有三个显著的特点:其一是全,它几乎包罗了有关刑事证据的一切内容,堪称刑事证据的“百科全书”;其二是新,它充分反映了在证据理论、证据实践和证据科学方面的新成果与新动向;其三是实,它强调实践、注重实用,而且其举例说明的方法也有利于读者理解那些复杂的理论和规则。大概因为这是第一部被翻译成中文的系统介绍英美证据学的著作,所以该书在1993年出版后多次重印,并且在一段时期内成为我国证据学研究领域内“转引率”极高的一部著作。
由于我国具有“重刑轻民”的法律文化传统,所以就证据调查而言,我们教学和研究的重点一直放在刑事案件中,即犯罪侦查中,而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中的证据调查问题则几乎是个无人问津的空白领域。1995年,笔者开始在“犯罪侦查学”的教学中注入“民事证据调查”的内容,并且产生了创建“证据调查学”的想法。后来,笔者撰写了一篇题为《关于创建“证据调查学”的构想》的文章,发表在1996年第6期《法学家》上。
证据调查是一切司法活动和执法活动的基础,证据调查方法是所有法律工作者和行政执法人员都应该掌握的基本技能之一。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人员、仲裁人员,以及工商、税务、海关、监察、保卫等机关或部门中负有执法或调查职能的人员都应该掌握证据调查的基本技术和方法。然而,我国的法学教育无论在总体课程设置还是在具体课程安排上都存在着“重知识轻技能”和“重理论轻实务”的倾向。很多用人单位都抱怨法律院系的毕业生缺乏具体办案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许多法律院系的毕业生也抱怨他们在学校学到的东西与实际工作需要有很大差距。因此,证据调查学应该成为法学教育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证据调查学的基本内容包括:证据调查的原理、证据调查的步骤、证据调查的方法以及证据调查的实务等。
1996年,我们率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开设了“证据调查学”选修课。1997年,由笔者主编并有李学军等中青年学者参编的这一领域内的第一部著作《证据调查》由法律出版社出版,在法学界和实务界产生了较好的影响。2000年,笔者主编的《证据调查实用教程》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经由刘品新副主编主持的修订工作之后,于2005年出版第二版,改名为《证据调查》,并且列入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这本教材系统讲授了证据调查原理、步骤、方法与实务,适用面广,适用性强,不仅受到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科生和法律硕士生的欢迎,而且被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四川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政法院校采用,还受到法律实务界人士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