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从犯罪侦查学到物证技术学和证据调查学

从犯罪侦查学到物证技术学和证据调查学


何家弘


【全文】
  

  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所走过的60年历程中,我们证据学教研室的教学科研重心发生了两次主要的转变。第一次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教学科研重心从犯罪侦查学转向物证技术学;第二次是从20世纪末开始,教学科研重心逐渐从物证技术学转向证据学学科群,包括证据法学、物证技术学、证据调查学等。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在相关学科的高等教育中创造了若干个“新中国第一”,例如,我们第一个在高校中开设了“犯罪侦查学”课程(1953年,当时称为“犯罪对策学”);我们创建了第一个高校犯罪侦查实验室(1953年);我们建立了第一个高校的物证技术鉴定机构(1989年,中国人民大学物证技术鉴定中心);我们创办了第一个证据学领域的学术专刊(2000年,《证据学论坛》);我们成立了第一个证据学科研机构(2006年,证据学研究所)等。由于物证技术学和证据调查学代表了本教研室的学科特色,所以笔者在本文中主要介绍这两个学科的建立和发展情况,而这两个学科都是从传统的犯罪侦查学中衍生出来的。


  

  一、犯罪侦查学的发展与演变


  

  1950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之后,教学方案主要以前苏联相关学科的教学方案为蓝本。1953年2月,法律系决定开设“犯罪对策学”课程,周惠博先生参与了该课程的筹建工作,并成为全国高等法律院校犯罪对策学的第一任教师。当时,从事犯罪对策学教学工作的老师属于刑法教研室。1953年6月,法律系建成了犯罪侦查实验室。这是我国高等法律院系中最早建立的犯罪侦查实验室。


  

  1953年,前苏联的犯罪对策学专家柯尔金教授应邀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讲学。他用将近两年的时间为法律系的师生全面系统地讲授了这一学科的内容,徐立根先生担任了翻译。犯罪对策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既包括犯罪活动的规律,也包括查办犯罪的对策;既包括犯罪侦查的策略方法,也包括犯罪侦查的技术手段。当时,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东北人民大学(现吉林大学)、西南政法学院、东北政法学院和西北政法学院等院系先后派教师来人民大学进修这门课程,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的刑事技术部门也派人来听课。后来,徐立根先生将柯尔金教授的讲稿翻译成中文,于1958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这部《苏维埃犯罪对策学》(上、下册)在全国法律院系以及公、检、法等政法部门广为使用,对于推动犯罪侦查的教学和实务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