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实现我们这一代人的使命,就是要靠教育,靠辩论,靠宣传。越多的人懂得自由,越少的人就没有了奴性。越多的人追求公平正义,邪恶、专制、贪腐之人就会越少。社会越自由,越公平,就会越清明。社会越清明,生活在里面的人们就会越幸福。
所以我们认为,法天下的价值是促进社会的和谐进步和人民的幸福。
四
什么样的社会更公正一些?什么样的国家人们会更幸福,这又是一个问题?毛泽东时代?还是现在?还是未来我们要追求的民主社会?这样的问题,不同的人回答,会有不同的结果。考察这个问题,不能看人民群众的感觉出发,应该看不同人民群众各自的感觉。
如何考察人民群众各自的感觉呀!这是心里验证问题?人们是幸福还是不幸福,人们对国家满意还是不满意?这需要每一个人都来回答。不让人们回答这个问题,说他幸福还是不幸福,都是不应该的,对于个人的感受,自己回答最准确。因此人们渴望民主程序,渴望发出自己的声音。
当我们要问,是把国家交给一个固定的法律来统治?还是交给一个人或者一部分人来统治?还是交给一个发展着的法律来统治,而发展的方向是趋向于保护每个人的合理自由?
孟子云:“徒法不能以自行”,我坚信这一点,无论我们选择法治,还是选择人治,最终的结果都是人的统治。我们常常讲法律的统治或者说规范的统治,无非是对人的统治设立一个规范,使其按照一定的模式,进行治理国家的行为。以防止国家统治者自已的,随意的,自由随便的利用国家权力,行使个人权威。这样的行使权力的方式非常有害,可能侵犯其他人的行为自由,也有可能害了权力者。历史的教训难道还不能让我们清醒吗?
又由于管理者和统治着拥有国家暴力,能够指挥他人,能够垄断财富,这样统治者的个人行为,实质上具有了社会合力的效果。而社会合力观念的内容并不是罪恶的,不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而是正义的,保护社会每一个个体的。因此我们必须反对统治者的自由统治,提倡统治者的法治统治。
因此我们要求法治,要求限制统治者的自由,这并不是一种奢侈的请求,而是一个公民应当具有的起码的人权,也是一个民主国家应当具有的内涵。
法治是什么?是限制自由。限制谁的自由?限制统治者的自由?法治还是什么?是保护自由?保护谁的自由?保护普通公民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