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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人,一个黑人,一个美国人

  
  当然,如今,这是习惯的崩溃 - 如果不是覆盖 - 我们的个性特征进入新的、但现在可以接受的定型模式。它不再是一个来自纽约城市还是格鲁吉亚乡下的身份问题。我们来自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家庭或还是勉强识字的家庭的问题,并不要紧。你是一个罗马天主教徒还是美国南部浸信会教徒的问题,并不要紧。这些差异都被种族观念取消,而且一套经过修订的可接受的刻板印象已经到位。

  
  早已远去的时候,我们反对(白人认为)我们看上去很像,而且说话也像的观念。不知怎的,我们首先得来发扬新的黑色、刻板的印象,并要求大家都符合这一准则。正是这种我们的种族定义了我们的观念,拉尔夫。埃利森在他的文章《世界与瓶子》中如此雄辩地反驳了(这种观念)。他把黑人的生活看作超负荷的,但也像其他人的生活那样历经弥久地存在一种纪律,传授给个体自身以生存条件、生存战略的见解。这里(讲的)有一点(内容)丰满甚至丰富(过头了)。而且在这里,尽管基于政治的现实性,但是也许仍然在这里(我所讲的),因为它是真实的人类生活的现实。

  
  尽管已经对我说的那些谁应该知道得更多的,和这么多的废话的一些废话 -- 或从人类知识的总和减去--其中的一部分 ,尽管这样,我还是要说:我是一个人,一个黑人,一个美国人。而且我的历史并非和从来自南方深处的许多黑人的历史不一样。而且在许多方面,它与许多其他美国人没有太大的不同。更不用说我所理解的种族团结的舒适和安全,防御或着其他内容。只有那些尚未确定被仇恨和排斥所拒绝的人不明白它的吸引力。正如我所说,我一直在那里。

  
  大胆承诺和建议解决方案的有效性之间越是呈现逆向关系,所谓的体制、微妙和不那么微妙的偏见和对我的种族的成员的恶意就越是对我们许多激进分子和民族主义者心灰意冷。是的,我明白为什么这具有吸引力的缘由。但正是通过这种历史性的形式,而不是我已经拒绝的它现在的稀释形式,它显现得非常精确。我的问题是,作为个人我是否真的相信我与白人是平等地位的?对这点,在我1964年还在神学院读大二时,我就有一个响亮的回答“是”,而且这答案一直是肯定的。我的言行也与这个答案相应地保持一致。

  
  任何努力,政策或方案,作为一个观念认同度的先决条件,即黑人低人一等的说法都不是我首创的。我不相信(向白人)卑躬屈膝是力量地位对比的象征。我也不认为(向白人)乞讨是一种有效的手段。我深信每个个人的观点,而不是(黑人)群体的观点,是更好、更容易接受、更易获得支持的,而且不那么危险。这种观点也与这个国家的基本原则、并通过政府同意所保障的自由是相一致的。我,像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译者注:美国林肯总统时期的着名废奴主义者、演说家)那样,相信白人和黑人可以住在一起,融合成为一个共同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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