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周的刑法原则
曹生艳
【摘要】法律原则是立法者制定法律规则的基本出发点和基本原则,
刑法作为法律部门当中的一种,其所适用的
刑法原则当然也不列外。透过一定时代的
刑法原则,一来我们可以抓住立法者的立法思想,领悟一定时代刑法规范的基本精神和本质,二来可以有利于刑事司法工作者大力贯彻这些基本原则,强化法治意识。避免法律条文表达法律规范所伴随的局限,从而使他们所办的案件经得起事件的检验。
【关键词】法律原则;
刑法;法律部门;法制;法治
【全文】
所谓的
刑法原则,它是指贯穿在刑法规范当中,具有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作用,并体现一定时代刑事法制基本精神的准则。其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首先,它贯穿在刑法规范当中,并具有指导和制约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意义。换言之,通过一定的刑法规范,我们就可以深刻体会到蕴含在该
刑法背后的一层更本质的东西,那就是
刑法原则。例如,“秦法:一人有罪,并坐其家室。”它指的就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连坐,从中我们就可以了解到秦朝
刑法的连坐原则。
其次,它能体现一定时代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例如,我国目前
刑法所规定的罪行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它就集中体现了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这就是坚持法治,摒弃人治;坚持平等,反对特权;讲求公正,反对徇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