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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的要义就是“限政”

  

  然而,潘恩指出:政府是由我们的罪恶产生的,因为我们不是天使,所以我们才需要政府。但政府也不是天使,因而,对待政府的权力就需要时时警惕。基于这样的考虑,人们阐发了以“有限政府”为核心理念的包括人民主权、权力制衡、依法行政、司法独立在内的宪政制度的基本原则。迄今为止,“以权力制约权力”和“以权利约束权力”被看作文明国家普遍遵循的大政方针。


  

  政府失灵:现代人的忧思


  

  当代社会的研究成果,如经济学的公共选择学派借用“理性经济人”假设来分析政府及其官员的行为特征,得出“政府失灵”(governmentfailure)的理论,为上述观点提供了更加翔实的论证,并提醒世人对于“政府失灵”保持高度的警觉。


  

  (1)政府决策失误


  

  政府干预市场、调控社会的基本手段是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公共政策。但由于政策过程异常复杂,存在着种种障碍或制约因素,因此,政府难以及时制定并有效执行科学的公共政策。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非但不能起到弥补市场缺陷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市场失灵,带来巨大浪费,甚至造成社会灾难。


  

  现实生活中,政府决策失误时有发生。在公共选择理论看来,导致政府决策失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1)政府公共政策所追求的“公共利益”是否存在以及如何体现尚无定论,将个人偏好或利益加总为集体偏好或利益的结果是否真的反映“公共利益”值得怀疑。2)即使现实中果真存在利益需求比较一致的情况,现有的决策体制(如直接民主制、代议民主制)和决策方式(投票规则)也因其各自缺陷而难以制定出理想的政策。例如,首长决策虽然富有效率,但容易将长官意志设定为“公共利益”;多数原则看似“民主”,但存在多数对少数强制的可能。3)政府决策信息不全面,而且成本高昂,再加上决策者素质、能力以及收集信息动力不足等原因,政府掌握完全信息几乎不太可能,因此,大量公共政策其实就是在信息不完全、不对称的情况下做出的。4)由于政策效果往往在一定的时间内才能体现出来,大多数选民在投票时难以预测其对未来的影响,只是着眼于近期的考虑;而政治家为了谋求连任或晋升,通常也会迎合选民的短见,制定一些从长远来看弊大于利的政策,所以,政治家和选民的“近视效应”也是导致政府决策失误的重要原因。


  

  对于政府决策失误的上述认识和判断,使人们对政府不敢抱有太高的期望。同时,设法避免政府决策失误,使人们更加专注于“有限政府”的制度设计,尽量压缩政府决策的事务范围,给市场机制留下更多的机会,给个人自理和社会自治以更大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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