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基本理论
1、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含义
对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含义,学界并没有能够达成共识:巴曙松认为,我国资本市场应当包括证券交易所市场、场外交易市场,即OTC市场、三板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和代办股份转让市场等几个层次。[2]王国刚认为,多层次是指资本市场应由交易所市场、场外市场、区域性市场、无形市场等多个层次的市场构成。[3]还有一种说法则认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是指能够为满足不同投融资市场主体的资本要求而建立起来的有层次性的配置资本性资源的市场。[4]
综合考察各种理论,结合我国当前资本市场的现状,笔者认为将多层次资本市场划分为四个层次的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OTC)是比较合适的:
(1)主板市场。主板市场服务于大中型骨干企业,代表当前经济中的主要部分,所以有经济“晴雨表”之称。自2000年以来,随着一大批大型企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该市场已日渐名符其实。
(2)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于2004年5月17日在深交所推出,其IPO(新股首发)条件除了发行规模在1亿股以下外,基本上与主板一样,目前已有164家上市公司。中小企业板的设立,开辟了一条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上市公司从最初的8家发展到了目前近100家,其发行价格、融资成本、市盈率、市场活跃度等方面,都呈现出明显的优势,已经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企业自主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等方面,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3)创业板市场。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是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行业的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相对主板市场而言,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门槛较低,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也为风险资本营造一个正常的退出机制。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将为科技含量较高、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创造条件,有利于创业资本退出机制的完善,鼓励更多的资本参与创业,进行风险相对较高的投资,满足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创业板市场是不同于中小企业板市场的两个市场,他们之间是有着明显区别的[5]:主要表现在:(a)中小企业板块的进入门槛较高,上市条件较为严格,接近于现有主板市场。而创业板的进入门槛较低,上市条件较为宽松。(b)中小企业板块的运作采取非独立的附属市场模式,也称一所两板平行制,即中小企业板块附属于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块作为深交所的补充,与深交所组合在一起共同运作,拥有共同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甚至采用相同的监管标准,所不同的主要是上市标准的差别。而创业板市场,其运作将采取独立模式,即创业板与主板市场——上交所分别独立运作,拥有独立的组织管理系统和交易系统,采用不同的上市标准和监管标准。(c)从设立的时间顺序来看,中小企业板块要先于创业板。或者说,中小企业板块是未来创业板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