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超越二项对立图式:有亚洲特色的自由民主主义
“亚洲价值”论表现出来的主要的二项对立图式包括:“作为基督教(或者基督教加犹太教)文明圈的西洋”对“作为儒教(或者儒教加伊斯兰教)文明圈的亚洲”、“个人主义的欧美社会”对“社竤主义的亚洲社会”,等等。我在下面将通过批判性的分析来说明,自由民主主义(不仅考虑经济自由,而且考虑精神上和政治上的自由的民主主义)并非与亚洲的社会条件格格不入,相反倒是可以互相协调洽合的;在亚洲区域内部存在著发展自由民主主义体制的内在根据。
关於亚洲的一般性特征,首先要指出其宗教上的和文化上的多样性。在这里,甚至可以说亚洲内部具有比欧美更高度的多样性。不必说无数的土著信仰,事实上所有世界性宗教及其各种流派都可以在亚洲找到各自的生息场所并且互相竞争其影响的范围。因此,把亚洲理解为与基督教和犹太教的西洋相对峙的儒教—伊斯兰教文明圈、强调宗教文明圈的分割和冲突的观点是一种漫画式的夸张,不仅有认识上的错误,而且还有政治上的危险。即使在政府出面提倡“亚洲价值”论的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等许多亚洲国家,都是多种宗教、多种文化、多种民族并存的。伴随著经济的发展,大量人口从农村迁徙到城市乃至超越国境,这种流动进一步促进了其内部的多样。这意味著对於亚洲各国而言,在考虑人权、民主主义等问题时,比在亚洲与欧美之间发生的单纯的“文明的冲突”更具有现实的重要性的,是亚洲各国内部包含的宗教的文化的多样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政治上的矛盾和紧张。
宗教上的、文化上的内部多样性这一客观条件,要求亚洲各国必须注重如何调整和缓解由此产生的尖锐的对立和紧张的问题。在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发展某种形态的自由民主主义可以成为亚洲各国平稳而公正地解决各自的内部问题的途径。具有不同的宗教和文化的各种集团为了和平共处,必须确立某种能够超越宗教和文化差异的可以共有的政治合法性基础,而保障信仰自由、政教分离、宗教性结社的自由、禁止因信仰不同而造成的歧视、保护宗教上和文化上的少数者的自由民主主义,在这种合法性基础的确立过程中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
关於亚洲的一般性特征,其次要指出:在社竤主义因素和个人主义因素的力量对比方面,亚洲的确与欧美不同,但是这也不足以当作主张自由民主主义不能适用於亚洲的理由。应该承认,社竤主义因素也构成了欧美的“市民社会”的基础。近年来的主要思想流派之一“社竤主义”已经雄辩地论证了这一点。关於这种社竤主义对自由主义的批判——把自由主义等同於粗野的原子论个人主义、把个人的自由权看作与社竤关玒互相敌对的东西——是否公允,当然可以提出疑问。但是,该理论关於市民社会的社竤基础的洞察,在纠正那种把市民社会理解为由原子化的孤立的个人所构成的社会契约论的幻想和夸张的错误方面还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从相反的角度来看,亚洲其实也并非没有个人主义的因素。例如儒教的传统极其丰富而复杂,不能说它完全无视了个体的主体性价值。而且,个人主义因素也存在於佛教之中,甚至比在儒教那里还显得更加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