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中,我没有预设自由民主主义目前的形态就是人类思想的终极形态或者“历史的终结”之类的前提。尽管马克思主义遭到挫折,但是,自由民主主义也正在受到来自其他方面、特别是来自“社竤主义”(communitarianism)方面的根本性批判,对於在自由民主主义的根据地欧美所发生的这样的事实,我们不应该熟视无睹。本文所理解的自由民主主义是一种未完成的计划。不仅在其规范性要求尚未充分实现的涵义上,而且在其哲学基础、基本原理、制度装置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有待於批判性的检验、剖析、提炼以及发展的问题这一更深层的涵义上,自由民主主义都可以说是一种未完成的计划。而在完成这一计划的过程中,亚洲的“仁者说仁、智者说智”式的参与既有必要也有可能。
二 “亚洲价值”论对欧美的优先原理的滥用
从政治的观点来看“亚洲价值”论,其中针对欧美的人权外交而为亚洲进行辩护的色彩非常浓厚。因此,它的对象主要是欧美的听众。为了加强辩护的说服力,就要利用听众所偏好的价值符号,这对於一种话语战略是理所当然的。为亚洲的辩护也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在欧美的政治道德语言中寻找出可以用来对付欧美的人权外交的规范性“王牌”,特别是利用欧美自己建立和发展出来的具有优先效力的几个主要原理之间的内在分歧。即把这些具有优先效力的原理中的一部分加以绝对化,不考虑它与其他并行发展、相反相成的原理之间的平衡,甚至断章取义、各取所需、歪曲有关原理的真正涵义。在为亚洲辩护的话语战略中,主要有两张“王牌”:一个是国家主权原理,另一个是社会的、经济的权利优越於市民的、政治的权利的原理。让我们看看它们是如何被滥用的。
主权概念是在马基雅维里(Niccolò Machiavelli)、博丹(Jean Bodin)之后的西洋政治思想史中形成其哲学基础,在现代欧洲的公法和国际法的学说以及实践中精炼其技术细节的。正如佛克(Richard Falk)所指出的那样,“无论是看起源还是看发展,主权都是地道的西洋的概念,其他地区在进入本世纪之前不存在同样的概念”。
“亚洲价值”论尽管对欧美的人权概念坚决持保留的态度,但却无条件地接受了欧美的主权概念,甚至可以说是把主权当作迎击人权外交的护身符而顶礼膜拜。例如,1993年的《曼谷宣言》虽然通过外交辞令以及对各种各样的人权采取平衡态度(a balanced approach)的中庸之道来粉饰“亚洲价值”论,口头上也表示尊重亚洲各国都参加了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国际人权公约》,但是却以下述第六条的协定——“强调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以及不干涉内政的各项原则,尤其要强调不许把人权作为施加政治压力的手段”,最终使有关的人权规范成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