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规范到价值的辩证
吴礼宁
【摘要】通过《中国
宪法结构研究》一书的分析可以看出,
宪法结构涉及
宪法的构成,以及
宪法各要素间的整体性、关联性和确定性。
宪法结构是
宪法原则的载体,而
宪法原则本身表达了
宪法的价值。
宪法结构的规范价值不止自身的完整性,它还承载了宪政的价值,成为宪政价值的表达方式。我国宪法文本不仅具有鲜明的特色,并且通过这一文本结构,我国人民追求社会主义宪政价值的意愿得以表达。
【关键词】
宪法结构;规范价值;宪政价值
【全文】
一、一种辩证的思考
法理学的研究有时候可能并不太在意理论的“科学”性,而是更为注重其说服力。无论规范法学还是价值论法学,其魅力都在于此,并且都对我国的法学研究产生了深刻影响。不过一直以来,在中国的法学理论中,价值论明显占主导地位。中国的法学研究,尤其是宪法学的研究,是否能够从价值论的封锁下突围,进而以一种客观的姿态,进行规范的学术研究,显然是其能否有所突破的关键。不过规范的宪法学研究并非不谈价值,它要探讨宪法规范自身的价值,探讨宪法规范能够体现什么价值,而不是为了某种价值,是功能主义而不是工具主义,并且是内部功能主义,而不是外部使用。
黄建水教授的《中国宪法结构研究》(以下简称《宪法结构》[①])一书,可以看作是这样一种尝试。该书立基于结构主义的基本理论,将宪法文本以及宪法制度作为一种结构进行分析,通过结构的研究,探寻宪法文本对制度所具有的影响,以及制度对文本的反作用。[②]宪法结构研究的内容则包括宪法的构成,宪法各要素间的整体性、关联性和确定性。通过对不同宪法要素的相互关系、各自的宪法地位及其作用和功能的阐释(P11-12),进而发现这些宪法要素自身所反映出的意义。如通过宪法结构的研究,可以发现宪法结构是宪法原则的载体,而宪法原则本身表达了宪法的价值。(P13)由此可以看出,宪法文本结构本身成为了宪法价值的载体,但其本身并不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