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前途预测
自从2006年石家庄市开始村证转市证的试点工作以来,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是破解城乡二元机制的破冰之旅,有人认为该做法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笔者以为,农民应真正享有土地所有权应该是大势所趋。逐步取消对小产权房流转的不合理限制也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正如上文所述,小产权房问题之所以产生,根源于土地的城乡有别制度和土地流转的二元化治理,这种人为的等级划分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面对当今不可阻挡的城镇化和土地市场化大势,法律应该顺应时事,逐步改革现行规定,因时因地实现城乡土地的平等法律地位,建立集体土地市场,最终实现除了耕地以外的集体土地的市场化运作。相应地,在小产权房问题上,给与法律认可,实现公平交易。
【作者简介】
崔福臣,单位为天津师大。
【注释】产权本来是不分大小的。一个基本的共识是:产权主要包括占有(狭义所有权)、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力。所谓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出售其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子。小产权房分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上建成;另一种是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090616/02376352028.shtml2009年6月16日登陆。本文主要探讨前者。
参见
http://linsunjie2007.bokee.com/viewdiary.41044984.html2009年6月15日登陆。
参见刘彦、谢良兵:《“小产权房”暗战土地收益》,载《中国新闻周刊》,2007年7月23日。
转引自
http://ckrd.cnki.net/grid20/detail.aspx?dbname=CMFD2008&filename=2008096747.nh&filetitle=%e5%b0%8f%e4%ba%a7%e6%9d%83%e6%88%bf%e7%9a%84%e6%9d%83%e5%b1%9e%e9%97%ae%e9%a2%98%e7%a0%94%e7%a9%b62009年6月15日登陆。
参见黄河着《房地产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0-41页。
陈小君等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序言部分。
参见陈小君等着《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田野调查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版,第122页。
引自2007年国土资源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的总结发言。
王权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法律问题研析——结合广东相关立法及实践问题的评述》,载《华南农业大学学报》2006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