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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Q之争不该以行政干预的方式收场

3Q之争不该以行政干预的方式收场


斯伟江;于国富;田飞龙


【全文】
  
  ■主持人 孙安东

  
  ·本期话题

  
  腾讯360挟持用户恶性竞争事件,已经在主管部门的介入之下暂告一段落,但是有关腾讯是否侵犯用户隐私、杀毒软件以“安全”名义干扰其他软件运行是否涉嫌违法、各网络软件相关服务协议是否涉嫌违反合同法,这些最基本的问题目前还没有一个定论,不仅政府部门没有给出答案,很多法律界人士也为此争论不休。

  
  ·特邀嘉宾

  
  →斯伟江

  
  知名律师

  
  腾讯在软件许可合同中并没有说明要扫描用户电脑。这样的情况下,涉嫌侵犯用户个人隐私。腾讯不是杀毒软件,无须关心用户木马,这是常识。至于其他杀毒软件,扫描硬盘是正常工作方式,如同请安全员来你家,肯定要给他敞开所有空间。

  
  →于国富

  
  知名互联网政策专家

  
  看腾讯的用户协议合同是否公平,关键是比对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是否均衡。目前这个协议关于双方权利义务是这样规定的:腾讯负责免费提供自己开发的软件供用户使用。同时,腾讯要求用户也承担一定的义务,那就是使用官方的客户端软件,不使用外挂和插件。我个人认为这样的规定是公平合理的。

  
  →田飞龙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此次工信部的强势介入存在违法嫌疑。首先,由于案件已经进入朝阳法院的诉讼程序,即已经启动了司法权的运作程序,工信部选择在这一时间点上干预纠纷解决,有以行政权干预司法权之嫌。其次,工信部的行为还可能侵害了企业法律上的自主竞争权和相关的诉讼权利。

  
  腾讯究竟有没有侵犯用户隐私

  
  新快报:3Q事件的开端是360指责腾讯软件的扫描行为侵犯用户的隐私。事实上,不仅腾讯,包括360在内的很多客户端软件可能都存在对用户电脑的扫描行为,那么对于这种扫描行为,如何判定它是否侵犯到用户的隐私?

  
  斯伟江:个人认为,腾讯在软件许可合同中并没有说明要扫描用户电脑,涉嫌侵犯用户个人隐私。腾讯不是杀毒软件,无须关心用户木马,这是常识。至于其他杀毒软件,扫描硬盘是正常工作方式,如同请安全员来你家,肯定要给他敞开所有空间。但是,你们家的电话机要带摄像看你们家的全部,肯定就不正常了。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二条有原则性的规定,实践中对此有很多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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