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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再刺死案和“我爸是李刚” 事件有何干系?

  
  交通肇事将人撞伤后,原本应当积极救助受伤者,然后承担一定的医疗费,本案从之前伤者的情况来看,亦可能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即是说,肇事者无需担刑责,只需在民事责任上担责。但是,肇事者在人性丧失的情况下却将一件轻微的交通事故变成了故意杀人案,而且是背负大学生的名义,这无形之中让我们开始检讨大学教育的本质和家庭家庭教育的初衷。在现今中国,大学教育的确很失败,失败到连同最为基本的公民教育都会缺失,一些学生连最为基本的健全人格都未建立起,但学校却将其推向了社会;家庭教育也的确很惨淡,惨淡到父母已经为子女设置了权力和金钱万能的议程,子女亦会在日后的生活中无限扩充权力不择手段获得金钱以便更好获得理想生活,这样的教育模式如何培养学生和子女的责任担当和使命情怀呢?时至今日,药家鑫父母依然未能出面,我们不知道他们为何连一句道歉的话语都没有,我们只知道,在子女犯下滔天大罪后,做父母的应该积极予以抚慰受害者家属,而现在,如同“我爸是李刚”事件中的李刚父亲一样,在民意的愤怒中,肇事者父母先要躲避风声,以免造成民意的反弹,待到风声过后,肇事者父母再通过电视台独家接受访谈,向公众道歉,以恳求受害者家属原谅,而且,访谈也一定会是一把鼻涕一把泪,给人以十分忏悔之意。但是,以求获得受害者家属原谅的初衷本可以在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达至,但是为何,我们现今都难见肇事者父母第一时间的致歉呢?

  
  从药家鑫案中,我们不仅可以看出中国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弊端,更可以看出司机对交通法规的漠视和淡然,学生对生命的冷漠和冷观,无论从那个角度,将人撞到后为了逃脱干系再置受伤者于死地的大学生,总难以让我相信这会是一位受到高等教育的大学生所为。受过高等教育,撞人后却又杀人,是教育出了问题么?回头想想,我们的教育何时向学生传授过尊重生命和善待他人的劝诫,虽说尊重生命和善待他人是作人的基本准则,但是,我们的教育从一开始就以功利为主,一切向分数看齐,一切向权力看齐,金钱能使鬼推磨,分数是学生的命根,权力可以为大学毕业生找到理想的工作,金钱可以摆平任何事情。于现今的大学教育而言,行政权操纵下的大学教育还有多少大学精神可言,还有多少公民教育可谈?我们将责任推向学校教育,这本无可厚非,我们将责任推向家庭教育,这也说得过去,但是,在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之外,难道就不能避免悲剧的发生吗?在中国现今的超权力时代,在中国现今的金钱至上时代,权力和金钱可以左右司法,可以摆平任何事情,可以让有罪者免于处罚,可以取得受害者原谅,但是,民怒和民怨能否在权力的蛮横和金钱的滥用中趋于平息呢?本是一起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肇事者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受害者也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本案在司法层面一切依法办案就是,可偏偏在中国社会上演了权力和司法之间的对决,最终,权力占据了上风,司法沦为权力的奴隶。而法治中国的理想又遥远了一大步,放在药家鑫案中,我们寄望于本案能依法办案,各方顶住压力,媒体自由报道,如果谣言四起,相关各方及时公布真实信息,让谣言无处藏身,这样,民怒和民怨还会聚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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