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我与陈端洪教授、秋风先生等人提出一种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以及宪法解释学展开了一些争论,而且我们之间也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分歧。其实,定剑教授的宪法学,在我看来,也是一种政治宪法学,或者更准确地说,他很简单而又根本性地把政治宪法学与规范宪法学以及宪法解释学,融汇在了一起。我认为,他比我们做的在先,也比我们做的都好。你看,他那里有政治,而且是中国最大的政治,但更有规范,而且是最为根本的天地人心的道义之规范,他也有解释,是基于政治改革的付诸规范的宪法解释。在此,我是完全认同定剑教授的这个基于中国问题的宪法学研究路径的,中国的宪法学,要成为紧贴大地的宪法学,而且是以普世价值之为规范的宪法学。政治宪法学不是不要规范,不是抛开宪法解释,关键是谁之规范,何种解释。面对这个问题,定剑教授用他的言行,尤其是其一生的奋斗,做出了堪为表率的解答。
一个生命就能开辟出一条道路。定剑教授就是用他的生命,为我们这些活着的人们,开辟了一条获得生命尊严的人生道路。为此,定剑教授是自觉的,他在临终之作中,很精辟地指出了这个中国人的立命之道,那就是 “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这些年来,中国的思想界存在着一些非常混乱的现象,关于民主的好与坏,这个在老百姓中都毋庸置疑的是非立判的问题,竟然成为学术的热点,引发了连篇累牍的争论,为此我们不能不感叹今夕何夕。
定剑教授在这场理论争辩中,挺身而出,勇敢而又睿智地站了出来,捍卫民主的正面价值。他没有陷入那些论辩者们故意设置的后现代的迷魂阵,而是从生活方式的角度,对于现代民主给予了全新的解释。在他看来,现代民主是现代人的生活方式,离开民主,就不能构建一个现代社会,而中国当前的现实情况是,我们的民主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和缺陷,已经严重束缚了现代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使人的价值多样性难以实现。今日之中国,既不是古代的封建王朝社会,也不是西方所谓的后现代社会,我们的现代民主还远没有构建完成,现代中国人的生活理应是一种民主生活,民主应该成为现代的生活方式。当然,民主不是万能的,它并不能包揽解决所有的问题,因此,现代中国还迫切需要法治,需要落实中国宪法规定的制约政府恣意的权力,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但是,宪法的实施是需要动力的,这个动力只能来自人民的民主政治,来自现代人的民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