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唐太宗听魏征讲依法治国

  
  去年,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触犯了圣意,您认为是诽谤,要派警察去抓他,我上书劝你,说:上书不激烈迫切,不能激励上级的意志,如果言辞激烈就被认为是诽谤,那以后谁还敢给您提意见?您当时虽然听从我的劝告,还赏赐了物品二十种,但您思想上是很不愉快的。由此可见,您现在政权稳定了,国家昌盛了,您个人的特权思想也跟着膨胀起来了,依法治国的思想也淡化了。

  
  太宗听了魏征的话,十分真诚地说:的确像您说的那样,如果不是您,也没人能对我说这样的话,自己的变化自己混然不知,等你刚才说出来之后,我才惊异于自己的过失,你一定要经常这样提醒我,我一定不违背你的话。(诚如公所言,非公无能道此者,人皆苦不自觉,公向未道时,都自谓所行不变,及见公论说,过失堪惊。公但存此心,朕终不违公语)

  
  在说到隋朝政府违法乱纪时,魏征讲了一个案例说:当时发生了一起盗窃案,隋炀帝下令叫於士澄去追查罪犯,并限期破案。於士澄只要看谁像贼,就抓起来严刑拷打,含冤自认是贼的有两千人。隋炀帝便下令在同一天将这两千人斩首。当时的大理丞张元济觉得这个案子好生奇怪,就试探着问了几个作案人的情况,就有六七个人在发生盗窃案的当天,已被监禁在别处的狱中,才被释放出狱,又遭抓捕,由于忍受不了酷刑的苦痛,自己屈认参加了盗窃。张元济因此更加认真地追究询问,结果在这两千人中只有九个人在盗窃案发生的那天行踪不清,并且在这九人中,还有人能够证明其中四人根本不是贼。但因隋炀帝已下了处决令,无人敢上奏实情,便将这二千人全部杀了。

  
  听了这个案例,唐太宗十分痛苦地说:不仅隋炀帝无道,他的臣子也不尽心办事,忠臣一定要匡正规谏,不怕诛杀,怎能专干谄媚奉承,苟且讨得国君欢心的事呢?一个国家的君臣全都这样,那有不灭亡的?我希望你们能共同辅佐我,严格依法办事,让老百姓有法可依,有理可讲,从而使我们的牢狱空虚。

  
  由于唐太宗严格依法治国,坚持少杀慎杀的刑法原则,在贞观四年,全国判死刑的只有二十九人,监狱也大为空虚。

  
  贞观五年,张蕴古任大理寺丞,相州人李好德患有间隙性精神病,说了些荒谬诳惑人的话,太宗下令审问这个案子,蕴古向太宗说:“李好德患精神病有证据,依法不应治罪。”太宗答应打算赦免。蕴古秘密地将太宗的旨意告诉了李好德,又让李好德陪他下棋,御史万纪弹劾张蕴古,太宗大怒,下令将张蕴古在长安东市处斩。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