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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听魏征讲依法治国

唐太宗听魏征讲依法治国



——读史启示录《贞观政要》之二十四

司马当


【全文】
  
  只要不是智障,任何人当了国君都知道要依法治国。因为法制是维护一个国家道德和公理的重要条件。只是有些人当了国君以后,唯恐法制会约束了自己的权利或影响了个人或所在集团的利益,虽嘴上说依法治国,实际上又不为之,他们只对老百姓讲法制,对权贵们讲政治。这种做法对国家危害极大。

  
  唐贞观初年,魏征在看到一些不良之兆时,曾向太宗上奏说:

  
  国君严厉地推行法令,臣子中还有人触犯它,何况上边开了违法的头,下边一定更加放肆,河床壅塞而河堤崩溃,它伤害的人一定很多,政府不能依法办事,那天下的老百姓还能到哪里安身?政府不依法行政,国家没有不乱的(此则君开一源,下生百端之变,天不乱者也)。

  
  太宗十分赞赏地采纳了魏征的意见(太宗深嘉纳之)。

  
  我读到魏征的这段话,曾想起美国大法官克拉克的那句名言:摧毁一个政府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它不遵守自己制定的法律,特别是自己制定的宪法。我不知这个晚于魏征一千多年才出生的美国佬是否读过《贞观政要》。

  
  贞观十一年,太宗征求魏征的意见说:你看我这几年工作干的怎么样?魏征说:从国家强盛和在国际上的地位上来看,是有了很大的进步,但在依法治国方面,做得还不太好,对下级提意见的态度也比以前差得很远。

  
  太宗诚恐诚惶地让魏征举例说明。

  
  魏征说:你刚即位不久,判处元律师死刑,孙伏伽劝谏说“按照法律,不至于判死罪,不能容许无节制地处以严酷的刑罚。”陛下欣赏孙伏伽的勇气,便把兰陵公主园赏赐给了他。有人说孙伏伽所说的只是一般的道理,所赏赐太优厚了。您说“自我即位以来,没有进谏的人,所以赏赐他”,您这是引导大家敢于进谏。

  
  后来,徐州司户柳雄对隋朝留下来的人妄自给予俸禄等级,有人控告他,您就下命让柳雄自己坦白,不坦白就给他定罪。柳雄始终坚持说是照实办理,竟然不肯坦白。大理寺为了维护您的面子,以欺诈判除柳雄死刑。少卿戴胄禀奏说,按照法律规定,对柳雄只能判处有期徒刑,不能因为他态度不好就加重他的刑罚。您十分生气地说:“我对柳雄裁断完毕,只能判处死刑。”戴胄说:“陛下既然不认为我的话对,请立即把我交到司法部门去吧!罪不该死,不能乱用酷刑!”陛下很生气地派人去杀柳雄,戴胄拉住不放,反复达四五次,最后还是赦免了柳雄。您还高兴地在全国司法工作会议上讲到这个案例,说:只要大家都象戴胄这样坚守法制,难道还怕出什么冤假错案吗?您这个时候还能以喜悦地心情接受劝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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