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的连锁经营法律探析
陈桂平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商务出行以及休闲人士出游的人数也急速增加,由此带来诸多行业的发展,其中获益的行业之一即酒店。从经营及发展的角度来说,连锁经营是酒店发展壮大进而打造自身品牌的途径之一。然而,酒店的连锁经营必然面临许多问题,而本文需要探讨的就是酒店连锁经营中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本文的初浅研究以求为我国酒店连锁经营企业法律服务略尽微薄之力。
【关键词】连锁经营 直营连锁 特许经营
【全文】
引言酒店连锁经营,就本质而言,其实归属于连锁经营中的行业区分,因此,为了能更好的理解酒店的连锁经营法律问题及其需求,首先需要从连锁经营及其主要模式为基石来理解,由此更能从整体上把握酒店的连锁经营。
一、 连锁经营的概述
(一)、概念
关于连锁经营的定义,各家有各家之论,但基本含义是指在流通领域和服务行业中,某一企业或企业集团把若干单店以统一的店名、标志、经营方式、管理手段组织起来,以金字塔形态或者合同约定组织企业的规模经营,从而实现规模效益的方式或经营模式。就现在而言,连锁经营从基本上分为三大模式,即直营连锁、自愿连锁以及加盟连锁。
(二)、基本模式
直营连锁(或正规连锁,简称RC),即所有的店铺(store)都是由同一经营实体即总公司或母公司所有(company owned),这种模式演变而成的则为金字塔机构。自愿连锁(或自由连锁,简称VC),即各店铺资本所有权独立,采用共同进货,协议定价的一种商业横向联合,也就是平行形态的模式。加盟连锁(或特许经营,契约连锁,特许连锁,简称FC),即以单个店铺经营权的授权为核心的连锁经营,也就是特许经营,此种形态从品牌管理上是纵向的,但从经营自主权而言,则是平行的。
(三)、连锁类型的简单对比分析
从上述概念来看,三种的连锁模式区分比较明显,当然这只能说从内在的性质来看,因为从外在形式一般不能一目了然,毕竟连锁经营是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输出,而且基本上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进行。那么从内在性质而论,以上三种模式主要区分如下:
1、 连锁的紧密程度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