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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创设分析

  (二)“从摇篮到坟墓”-全过程控制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的创设思路往往重事后救济,而对事前预防规定很不具体,在控制方式上也是注重末端控制,而忽视全过程控制,导致土壤污染日益严重,并未得到有效遏制。
  
  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按照其对制度创设的要求的原则,持续性原则和预防原则为指导,加强污染防治制度控制上全过程控制。
  
  全过程控制机制包括一下几个方面:
  
  1、源头控制。源头控制是一种从根本上扭转中国环境保护被动局面的控制方式,它主要是强调将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环境污染控制纳入产业结构转换和技术改造的轨道。从我国产业结构和技术变革的情况来看,基础工业不足,第三产业严重之后,工业生产技术落后和能耗,物耗高等因素制约了社会发展,并加剧环境污染的程度。因此,在产业结构调整重,应大力鼓励与支持低消耗,低污染和高效益产业的发展;严格控制能耗物耗高,污染严重产业发展;坚决淘汰那种技术落后,严重污染环境产业的发展。
  
  2、生产控制。生产控制是全过程控制的核心环节,它主要是通过建立起全新的生产工业系统,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促进工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一是开展清洁生产运动,科学规划和组织协调不同生产部门的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优化生产诸环节,将单纯的末端控制转变为生产过程的污染控制,交叉利用资源和能源,减少单位经济产出的废物排放量,达到提高能源与资源使用效率,防治环境污染的目的;二是通过资源的综合利用,短缺资源的替代,二次能源的利用及节能降耗节水,合理利用环境,减少资源消耗;三是减少废料和污染物生成和排放,促成工业产品的生产,消费过程和环境相容;四是开发环境无害产品,替代或消减有害环境的产品的生产和消费。
  
  3、末端控制。没断控制是全过程控制的最后防线,它主要是通过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和处置,降低其对环境的防害。由于向环境排放一定的副产品是正常的生产活动所不可避免,在特殊情况也可能会出现事故性排放或意外事件,因此末端控制在全过程控制中也是不可少的主要环节。一是对于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净化处理,将一时无法回收利用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排放物进行处理,以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二是将一时难以利用和处理的工业排放物,先行储存,并采取防渗,防漏措施,不使之成为二次污染源。
  
  (三)制度设计加强总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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