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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土壤污染对策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日本《土壤污染对策法》及其对我国立法的启示


Japans ''Soil Contamination Countermeasures law'' and the significance to our legislation of soil containation prevention


窦小利


【摘要】  日本《土壤污染对策法》制定于2002年,对污染土壤的修复整治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对日本的土壤保护和整治工作起到了巨大的作用。而我国目前的土壤污染形势也很严峻,需要加紧对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进程。本文从分析日本《土壤污染对策法》产生背景入手,考察了其基本框架,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了研究,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对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中立法重点等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土壤污染;土壤调查;整治措施
【全文】
  一、日本《土壤污染对策法》立法背景
  
  日本的《土壤污染对策法》(Soil Contamination Countermeasures Law,又译《土壤污染整治法》)制定于2002年5月29日(平成14年5月29日)年并于2003年2月15日(平成15年2月15日)生效,该法旨在调整工业用地土壤污染的整治。该法的产生,与日本国内越来越严峻的土地形势有很大的关系。
  
  (一)日本的国土情况
  
  《土壤污染对策法》的制定,首要目的是缓解日本稀缺的国土资源状况。由于土地资源的根本性和稀缺性,它被看作是一个国家的基本财富。日本国土总面积约为37 .7847万平方公里(其中,可居住面积11万2884平方公里),居世界第60 位(1993年),而人口却有1.2685亿(2000年9月),且国土当中约有61%是海拔300米以上的山地,18%是海拔300米以下的丘陵,二者相加将近占国土的80%,这导致日本土地资源不够丰富,农业用地即耕地资源更显得比较贫乏。1997年,日本共有耕地49896.7平方公里,加上多年生作物用地5861.4平方公里,也只有55758.1平方公里,平均每人仅约442平方米[1]。如此紧缺的土地资源,使得日本政府十分重视对土地资源的保护,早在《土壤污染对策法》出台以前,日本就有几部法律与城市地区的土壤有关: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标准分别制定于1991和1997年,制定的依据是《环境基本法》第16条。《水污染控制法》于1970年通过并于1996年修正过,其调整的是某些工业企业造成的有害。但是由于缺少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专门立法,导致日本国内土壤污染情况月来越严重,很多污染的土地给国民带来了很大的健康损害。由于污染的土地得不到有效的整治,日本面临的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更加严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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