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创性申明
作者郑重申明:所呈交的文章是我研究、思考所得的成果。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的地方外,本文不包括他人已发表或撰写的研究成果。
特此申明
【作者简介】
胡波,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任职。
【注释】江必新:《能动司法:依据、空间和限度》,载于《光明网》,
http://www.gmw.cn,2010年4月1日访问。
李林:《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7(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2010年3月出版。
见《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王胜俊:《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载于《新华网》,
http://www.xinhuanet.Com,2009年9月1日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