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修改三人谈:对话与交锋
步超
【全文】
承蒙北京大学法学院公众参与支持与研究中心的精心策划,11月8日在北大举办了一场关于《代表法》修改的重量级讨论,也是中心“法治与公共政策每周评论”系列又一场别开生面的公开讲座。参与对话的嘉宾,分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陈斯喜副主任,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学教授张千帆老师,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政治学教授王占阳老师,并由中心主任王锡锌教授主持。这是一场体制内政治精英与相关领域知识精英就《代表法》修改与人大代表专职化问题直接的面对面交流。不同于法律修改期间那种各自在媒体上的隔空喊话,这种现场的互动有了那种更直接、更酣畅淋漓的交锋与回应,也给作为听众的笔者更痛快、更彻底的现场感受。或许,通过这样的对话,我们能多少了解一点改革开放的进程发展到今天,立法者与知识精英各自真正的考量是什么,对于相关问题的认识有怎样的差异。
这场对话的内容,我想可以概括为两种风格迥异、体现了不同智识背景的观点。也代表着当今思考中国问题,思考改革开放向何处去的两套分析思路。主流的观点,体现的是一种保守主义的思考路径。这一思考路径源自英国人柏克为反思法国大革命而写就的《法国革命论》一书,并颇受一部分学者的欢迎。它主张国家不是是当代人的事业,一个国家是古往今来,是前人、后人和当代人的共同事业。而不仅仅是活着的人之间的契约。要对祖先的遗产有所继承,要相信历史中总是存在着祖先智慧的积淀,要从传统中去寻找理性的渊源。这样,一切变化都会成为一种妥协的课题,而当然也就获致了一种节制的美德。自清末开始立宪改革,中国政治发展的进程至今仍没有结束。起初,革命并不是主流,改革才是社会的公意。只是由于满清权贵对局势的误判,导致改革力量对当局彻底的失望与决裂,才最后站到了革命的一边。但辛亥革命之后,那种关于改革的共识又立刻回复,包括孙中山在内的革命党人都倾向于在民国的议会制下开展政治活动,通过发展实业拯救民族危亡。直到五四运动之后,社会意识形态才开始向彻底的革命化方向倾斜。于是,20世纪前半叶所最终铸就的中国革命传统,留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中国的政治是一种不宽容的政治、甚至中国人的性格就是一种不宽容的性格。统治力量不能容忍反对力量的存在,不接受任何对于革命的原则性妥协,只能在具体的个别问题上有所调整。人大制度是这一历史留给我们的遗产,我们也只能从这一遗产出发来推进改革开放,运用这一传统、这一制度设计本身所体现的智慧与原则来接续从晚清到现在至今未息的立宪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