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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浅析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责任


Analysis of soil pollution prevention government responsibility


梅小红


【摘要】  随着工业、城市污染的加剧和农用化学物质种类、数量的增加,土壤污染日益严重,污染程度在加剧,污染面积在逐年扩大。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阻碍因素。因此,政府应该加强对土壤污染的综合治理,充分发挥行政和调控职能。而我国政府现在存在着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的诸多缺失。文章在论述了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责任的缺失以后对这些问题的改善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土壤污染;政府责任
【全文】
  一、   土壤和土壤污染
  
  土壤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土壤作为独立的自然体,是指位于地球陆地地表,包括具有浅层水地区的具有肥力、能生长植物的疏松质。土壤可以为植物的生长连续不断的提供肥力;土壤可以协调空气和温度;土壤还具有净化其他污染的功能。
  
  人为活动产生的污染物进入土壤并积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质量恶化,并进而造成农作物中某些指标超过国家标准的现象,称为土壤污染。 随着工业、城市污染的加剧和农用化学物质种类、数量的增加,土壤污染日益严重,污染程度在加剧,面积在逐年扩大。
  
  土壤污染表面上离我们的生活较远,实际上却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比如,粮食中的重金属含量、蔬菜中的农药残留、饮用水源的安全情况,都会受到土壤环境质量的直接影响。土壤污染除导致土壤质量下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下降外,更为严重的是土壤对污染物具有富集作用,一些毒性大的污染物,如汞、镉等富集到作物果实中,人或牲畜食用后发生中毒。土壤污染日益严重,农业生产中使用的农药、化肥、城市周边工业等的有机物污染,集中在城市周边、工矿区、交通线附近的砷、铅、汞等几种重金属污染,使土地已不堪重负。
  土壤中的污染物在土壤中移动 性差、滞留时间长、不能被微生物降解,并可经水、植物等介质最终影响人类健康。土壤污染具有隐蔽性、潜伏性、不可逆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因此土壤污染不但不像大气污染或是水体污染那样易于被人们察觉;而且污染物进入土壤环境后,便与复杂的土壤组成物质发生一系列迁移转化作用,这些作用很多都是不可逆的,土壤一旦糟到污染,其治理恢复是很困难的。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的陈同斌博士一针见血地指出:“不断恶化的土壤污染形势已经成为影响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将对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提出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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