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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探析

  
  民以食为天,食以粮为主,土壤作为粮食生产的基础,也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和人类生存的最重要因素。土壤遭到污染和破坏,必然会对整个社会经济和人类生存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因此,政府必须树立一种生态理念,坚持可持续发展观,在追求经济发展时充分考虑到环境生态的价值,限制污染物超标排放,充分考虑土壤的自净能力,严格控制难以被土壤吸收、降解的有机化合污染物质进入土壤,以及禁止高残留剧毒农药的施用,维持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9]
  
  2、强化媒体宣传教育作用,提高公众防治土壤污染、保护土壤资源环境的意识
  
  政府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土壤保护意识,尤其是要提高农民的土壤环保意识。我国的土壤污染形势之所以进一步恶化,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人们并没有意识到我们脚下这片土地正在受到污染,更有甚者认为土壤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殊不知土壤的肥力正在逐步下降,土壤的功能也逐渐退化。我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土壤污染十分严重,农民却只知一味地施用化肥和农药来增强产量,缺乏土壤资源保护的概念。正因为如此,政府部门就更应当大力宣传保护农业生态环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让农民认识到保护土壤、维护农业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通过对农民的环保教育,使他们掌握一定的农业生态环保的基本知识,在以后的农业生产中合理地施用化肥和农药,自觉地保护土壤生态环境。此外,加强对公众的土壤生态保护教育,也可使企业增强自身责任意识,自觉地进行污染处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间接地起到预防土壤污染的作用。
  
  3、倡导“绿色消费”观,树立污染预防理念
  
  通过政府自身推行“绿色采购制”,在社会倡导一种“绿色消费”观,引导公众自觉地选择绿色产品,进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消费,一方面有助于引导消费者在进行消费时选择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从而促使企业生产方式的改革,在生产产品时即使用清洁、无污染的环保资源,同时采用清洁生产机制,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预防污染发生;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教育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对垃圾的处置,减少塑料制品、包装袋的使用,尽量使用可循环利用材料或可降解材料进行包装,提高废弃资源的回收利用率,这些都能减少污染排放,控制污染扩大,从而起到防治污染的作用。[10]
  
  (二)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完善污染防治法制机制
  
  加强对土壤污染的预防和治理,改变土壤生态环境,并不单单是为了某一企业或个人的利益,而是造福一方社会,具有公益性质,这一性质也就决定了土壤污染治理必须依靠政府和法律的支持。我国目前尚无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立法,而对土壤环境进行保护的相关制度也散见于《环境保护法》、《农业法》、《基于农田保护法》、《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以及一些相关的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中,缺乏对土壤环境的系统保护以及对土壤污染的综合治理,尽管国家和地方政府都制定了一些与土壤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政策法规还不健全,对一些导致土壤污染的现象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从而造成土壤资源的保护力度不够,污染进一步加剧。因此,政府有必要推动立法机关制定专门的《土壤污染防治法》,使我国的土壤污染防治工程有法可依。此外,各级地方政府还应加强环境行政立法,制定与《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污染治理法律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将相关的污染防治法律具体化,同时对已经制定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修改,完善污染防治法制机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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