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上购物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曹尔丹
【全文】
“网上购物”,这个流行于二十世纪的购物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第2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网络购物用户人数已经达到7400万人,年增长率达到60%。网络售物网民数已经达到1100万人,通过网络进行旅行预订的网民数达到1700万人。同时与网络购物密切关联的网络支付使用的网民规模已经达到5200万人,年增长率达到57.6%,有力地推动了网络购物的发展。
目前,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引起了各地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要求各分局开展网上创业培训,引导名牌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开展B2C交易平台,全力开展网上经营活动,扶持网络经济发展。
同时,省工商局开展了对网上经营行为进行监管的研究,于2008年3月,发布了《浙江省网上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并按照此办法搭建了网络经济监管系统,以确认各类网络经营主体身份,打击非法网络经营行为。
那么,对于消保委,随着网络购物消费投诉的增多,该如何更进一步保护消费者在网购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分析。
一、网上购物中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网上购物市场欣欣欣向荣的同时,出现了许许多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目前网上购物中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
1、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我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
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是与传统购物方式中的一系列环节相配套的。但网上购物的虚拟性导致买卖双方的信息严重不对称。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无法亲眼见到商品实物,不能亲自检查商品或者直观感受商品性能,而是只能以浏览网页的方式获得商品的相关信息。与交易密切相关的有关的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等均是经营者以文字或图片的形式单方提供。消费者在网络上获得的商品信息可能与实际见到的物体本身存在认知上的差别。从某种程度上讲,网上购物剥夺了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前检验商品的权利。网络上经营者也经常利用与现实交易的这种差别进行欺诈或者隐瞒商品质量的真实情况。相对而言,网上购物时经营者欺诈消费者成功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