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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治理与杀虫剂规制:美国经验及其启示

  
  (四)美国杀虫剂规制改革与IPM
  
  尝试确定杀虫剂给人类健康和环境带来的确切危险,并将其与杀虫剂带来的社会收益进行权衡是美国现行杀虫剂管理体制的基础。但是社会的发展使得现行的杀虫剂管理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于是农场主、杀虫剂生产者、消费者以及环保署等均纷纷要求对于现行杀虫剂管理体制进行广泛的革新。现有的改革努力仍然依赖于风险—收益分析方法,并将焦点放在合理风险的界定争议上。有学者认为现在倡导的改革动议由于目标极其有限所以很不幸,这是因为他们忽视了现行管理策略在充分保护农业利益、环境和人类健康时所出现的败笔之处。人们就杀虫剂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影响所做的推测至今包含着很大的不确定性、有争议的假设以及充满矛盾的判断。[58]而且,鉴于杀虫剂使用产生的风险和收益无法得以准确的确定,所以风险—收益方法不适宜用于杀虫剂的管理,特别是当风险不确定和收益被高估时。因此,管理杀虫剂的最好方法就是使得人们对于杀虫剂的依赖最小化,同时推动有效的替代性害虫管理策略的使用,进而实现农业生产力、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之间的平衡。[59]
  
  如前所述许多与杀虫剂管制相关的利益主体都认为有必要改革现行的杀虫剂管制模式,为此已有若干关于杀虫剂管制的具体方案[60],其中旨在实现减少杀虫剂适用的综合性害虫管理体制(integrated pest management,以下简称IPM)倍受关注。IPM是考虑农业生产中的诸多因素并试图减少作物生产中杀虫剂使用的农业生产技术,由于其能够极大地减少使用杀虫剂所带来的风险,所以被认为是现有的最佳改革方案。
  
  IPM作为害虫管理办法强调综合使用一般的害虫控制手段控制害虫的破坏及其传播,IPM“以经济和生态友好的方式最大程度地控制害虫,其通过综合使用各种技术策略确保农业产量并确保害虫造成的损害低于经济损失水平,同时使得人类、动植物和环境遭受危险的程度最小化。”[61] IPM除了使用杀虫剂之外,同时使用其它更能有效管理害虫的技术手段,比如使用农业轮种、生态控制等方法。IPM主要关注自然资源管理和长远的生态关系,并不仅仅局限于害虫的根除。人们之所以发展IPM技术是因为,由于害虫药性抵抗力的增强和自然控制手段的稀缺性,传统的杀虫剂管理策略处于崩溃的边缘。[62]当然也有人对IPM持怀疑态度,比如教育农业生产者适用IPM不具有可行性,有关适用IPM的信息成本极其昂贵,杀虫剂的成本会急剧上升等等。[63]有人甚至认为,适用IPM会损害杀虫剂使用者的自主权。[64]总的来说,IPM通过适用符合具体情况要求的最合理的害虫控制办法,减少了持续时间长、适用范围广泛的杀虫剂的使用,社会主体得以最大限度地分享其带来的社会收益。IPM通过提升害虫管理效率使得农业生产者和农业经济受益,IPM以生态为基础的方法也保护了环境。同时,IPM由于整体上减少了杀虫剂的使用,这会使得杀虫剂对人类健康构成的威胁得以最小化。所以,涉猎IPM的唯一问题就是如何将其融入杀虫剂管制政策体制之中。[65]
  
  为了推广IPM的广泛适用,应该设立合理的以IPM为基础的杀虫剂管制政策框架:[66]
  
  第一,政府应该资助科研和实验项目进而鼓励IPM的广泛适用,政府的资助应该使得农业生产者和杀虫剂使用者相信IPM是非常有效的害虫控制手段。为了保障实验项目充足的资金,可以提高一些杀虫剂产品的费用。此外,为了保障参加该实验项目的农业生产者的利益,政府可以向其支付保险金。
  
  第二,鉴于美国政府对于农业生产进行补贴的传统,可以借鉴1985年《食品安全法》(Food Security Act)的模式运用政府补贴机制推广IPM的适用。而且,政府补贴和经济激励有助于能够使得农业生产者放心地采用IPM方法。但是,美国现有的政治制度事实上阻碍了IPM机制的推广。[67]
  
  第三,创设食品安全标签,对于是否适用杀虫剂予以认证,由于消费者对于不含杀虫剂食品的日益青睐,食品安全标签制度有助于减少杀虫剂的使用。同时,政府可以使用标签法规提供给消费者有关其欲购买食品的相关信息,鉴于消费者对绿色食品的青睐,这有助于推动IPM的推广。但是,鉴于重新制定食品标签标准可能会导致市场的混乱,所以食品标签制度的改革应该采取渐进的过程。
  
  第四,重新对于食品进行分类,有人认为美国农业部现行的食品登记标签,由于过分强调食品的质量、大小和过分忽视食品的营养价值导致了农产品生产者不愿意替换的害虫控制手段(如IPM)。同时,对食品进行重新分类应当采取渐进的手段,不可一蹴而就一边造成市场的混乱。
  
  第五,重构杀虫剂登记制度,杀虫剂登记制度也是推动IPM的理想手段,比如瑞典和荷兰通过提高杀虫剂的登记费用使得杀虫剂的价格提高,进而减少杀虫剂的使用和鼓励开发更为安全的非杀虫剂方法。[68]此外,应该授权管理机构更大的权力使其决定是否登记或者取消某一登记,管理机构同时应该考虑杀虫剂的实质性(essentiality)。而且,杀虫剂的登记可以设定附带条件,这些附带条件的设定有助于IPM的推行。比如Acetochlor登记模式便是有益的尝试。[69]
  
  第六,重构杀虫剂使用者认证制度,FIFRA规定的使用者认证制度无法有效地保护杀虫剂使用者免遭杀虫剂带来的危害风险。现行的管制体制由于允许杀虫剂使用的“直接监督”(direct supervision)制度,也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构成了潜在的风险。为了使得认证制度能够切实有效地保护人类和环境,那么应该大力倡导相关知识的培训,开设包括IPM、昆虫学和与杀虫剂使用健康和环境安全学的课程。应该针对申请认证的使用者进行资格考试,保证其完全有能力理解杀虫剂标签内容等事项。为了使得认证的杀虫剂使用者懂得最新的替换性害虫控制技术和革新的使用手段,应该对其进行定期的培训。最后,应该明确规定只有经认证的杀虫剂使用者才有权使用限制性使用的杀虫剂,未经培训和信息不对称的人员不得使用限制性使用的杀虫剂。而且,应该创设认证和许可IPM专家(其往往经过害虫管理技术的高级培训)的制度,其有助于减少杀虫剂的使用。
  
  第七,构建强制性使用制度(prescriptive application),即对现行使用或者高毒性杀虫剂规定强制使用的标准,比如其不仅规定只有认证的使用者和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使用高毒性杀虫剂,而且规定上述人员应该从IPM专家那里获得类似于处方的使用说明。当然,这种管制可能会遭遇强有力地抵抗,其最终的命运有赖于其它市场机制的建立和能够减少杀虫剂使用的登记制度的重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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