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着眼社会的法治

着眼社会的法治



揭西县人民法院实习报告

黄海奇


【全文】
  
  它并不是虚构,也不是理想,而是存在于具体事物中的普遍性质,是通过人民的认识过程而形成的概念。这个概念的形成既然是从具体事物里提炼出来的,那就得不断地在具体事物里去核实,逐步减少误差。我称这是一项探索,有一再说是初步的尝试,得到的还是不成熟的观点,那就是说如果承认这样去做确可加深我们队中国社会的认识,那就还得深入下去,还需要花一番功夫。

  
  ——费孝通[①]

  
  一、走进法院

  
  大学的毕业实习终于要开始了。于是,在大三的这个暑假,我走进了家乡的县法院开始了我的毕业实习。

  
  刚进法院,我心里不免紧张。循着指引,我找到了法院的政工科办公室的陈主任。根据单位的实习工作制度和我自己的工作兴趣,他很友善地把我安排到了刑庭。于是,我的毕业实习正式开始了。

  
  在法院的实习期间,我接触到了各位亲切的法官与书记员,他们都对我相当友好,对我的到来也常常问这问那,对我的问题也很热心地回答。我想毕竟是家乡的法院,与我在广州接触的中院有颇大的不同,这真让我倍感亲切。

  
  二、身处法院

  
  实习的日子开始了,我也开始了我在法院打杂一般的生活:

  
  1、在那里,由于是身在刑庭,我了解了起诉书、判决书、裁决书、决定书、公告、传票等等较多种类的法律文书,接触到了法官、书记员、法警、检察官、律师、自诉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等等较多的人。通过实习,我也旁听和观察了法庭调查、法庭审判、合议庭讨论,跟着书记员到看守所送达起诉书、判决书等。此外,在各个庭游走,也能看到到一些立案、执行如交罚金等工作的进行和一些趣事。

  
  在真实的司法实践中熟悉了书本上看来总是呆板的法律运作流程,更懂得了“活的法律”这一现实的图景。在与法警、检察官、律师等等人的交谈中,我也了解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东西,以及司法工作人员在实践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与社会实情,更有他们一些宝贵的人生经历。

  
  2、在那里,当然了,我时刻充当着法官与书记员们的工作助手,参与到了各种法律文书的整理装订、文字录入、法规查阅等工作,时不时还要帮忙跑跑腿拿些东西送些文书。与其他一些在民庭的实习生交流,还了解到他们还有着跟法官一起到田间地头做调解等工作的经历。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