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与德性生活——《法林问道》序
谢晖
【全文】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被称为历久弥新的学术和社会话题。但在我看来,任何一种法律的制定,都必须以追求某种德性生活为使命。究之远古,在《睡虎地秦墓竹简》中,我们已然知悉官吏应恪守“五善”之道;而古罗马之《国法大全》,几乎是其先前道德传统的规范表达。近世以来,法治理念勃兴,法律治国渐盛。法治如何能让芸芸众生心悦诚服?一种排挤道德的法律及其治理能否俘获人心?在近、现代法学史上,这是一个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问题,其中分析实证法学,被认为排他地强调规范至上的学说。然而,只要认真考察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逻辑前提——把道德问题交给伦理学,把法律问题交给法学——人们就不难发现:在那里,并不是排除道德,而不过是强调关注法律中的道德罢了。所以,企图让法律“道德无涉”,法律就只能沦为暴政的工具,而决非“善治”的根据。因之,笔者多年以来,一直强调“德性的法治”,在《法治讲演录》、《价值重建与规范选择》等书中,曾系统阐发过我关于法治与德性的关系。要言之,法治之法,必须是德性的法。人们的交往行为要服从规则治理,在本质上讲,乃是服从德性的生活。否则,法治的合法性就丧失殆尽。
《法林问道》一书,尽管所探讨的问题远远超出了法律和道德关系的范畴,但书中大量篇幅,所讨论的就是此一问题。以《法林问道》作为书名,其起因之一就在于此。
本书中收录的若干篇什,主要是把笔者在“法天下”(后改名“雅典学园”)开设的博客“一剪梅”中所发表的部分文章,按专题整理而成,部分文章,则来自我在法律博客所开设的“农夫吟耕”和“边缘学者”。自2006年9月底以来,我在“法天下”开设博客,至今已整整四年。四年间,在那里发表原创性诗文800余篇,其中不少文章,引来博友们的热烈响应。尤其在该博客耕耘期间,我的走笔行文,摆脱了以往的拘泥,显得比较洒脱和自如。记得博客刚开设的第一年间,不少博友纷纷猜测我的“真实”身份。其中有些先猜测到,且心急的朋友不自觉地泄漏了他们猜到的身份,引得一位自称8688的博友专门着文留言曰:
“晕,怎么会是谢?古人云:文如其人。反过来也可以文推人。梅行文,基本上是一气呵成,出语快,语词连贯,仿佛涌泉,鼓涌甚急,只嫌泉口窄小,不得畅流。而谢文从容,平淡,风格迥异。此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