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关注杨金柱律师个人安危?
谭敏涛
【全文】
从杨金柱律师博客得知,湖南省律协11月5日对杨金柱律师展开调查,列举了其2008年4月18日至2008年11月19日为唐门案所写的17篇文章,以及2010年4月18日至2010年10月27日所写的涉及李庄案件、重庆五毛十八评、樊奇杭案、陈玲案、说真话系列杂谈等内容的47篇博客文章,作为其“不适当宣传”的“事实根据”;并列举了在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杨建农妻子陈玲因网上跟帖揭露公安厅领导腐败问题结果被以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追诉的案件中,通程律师事务所收取“犯罪嫌疑人”陈玲家人20万律师费,作为其“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标准收费”的“事实根据”。在杨金柱律师提出听证要求后,湖南省律师协会决定在下周五(11月12日)举行听证会。
当得知杨金柱最终还是“出事”后,我有些意外之余的忧思和惊叹,未曾想到,杨金柱会被以这样的“罪名”调查处理。杨金柱一系列的文章,我大多读过,这些真知灼见是诸多法律学人想说而不敢说的司法现实,更可以说,诸多的法律学人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本身已经遇到这些司法沉疴,但囿于自身“利益”考量,不得不息事宁人。在我看来,杨金柱说出了我们的心声,而我们又无从言起;道出了我们的苦衷,而我们又难以启齿;言出了我们的不满,而我们又有所后怕。所以,在这样一个人人自危、人人可能引言获罪的时代,能拿出胆识敢于直接和一些权贵干预司法人员叫板,敢于说实话,敢于干实事,已实属难得。你看,从质疑重庆打黑程序违法到批评在樊奇航案中最高院不按法律办案,直到怒指最高院院长辞职,继而不满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整治律师业,为律师业鼓与呼,然后在湖南省公安厅副厅长之妻陈玲之案中炮轰湖南省公安厅“司法报复”,还有在自己博客中纵论中国整改,畅谈中国司法不公,直陈司法受法外因素干预,这一系列的举动都让很多人后怕和心惊,毕竟,不是所有人,或是说,更多人难有杨金柱这样的气魄敢于说出实话,虽然实话在现今中国不见得就是他人爱听的真知。好在,有这样一位湖南汉子,敢于给我们说话的实践,进而让我们懂得,实话在现今的中国社会是如何的稀缺,但却不至于没人敢说。
而杨金柱因此受到的“礼遇”也让人揪心,一些博文被新浪删帖和屏蔽自不必说,在一些博文未被新浪删除但影响了一些人政绩和形象时,继而被司法部门找去谈话,强制要求删敏感文章,杨金柱对删文不予同意,那么,人总有组织,律师的组织即为律所,律所又归司法部门管理,这样,杨金柱律师所在律所负责人被司法部门叫去谈话,至于说律所受到了司法部门何种压力,我们不得而知,只是事后得知,司法部门有权管律所,律所继而给杨金柱律师施压,要是还“执迷不悟”和“不知悔改”律所只能将其除名以求自保,没了律师身份,杨金柱以后就不能以律师名义代理案件。在杨金柱律师代理陈玲案件之时,“法治湖南”以律所终止其律师资格收场,禁止其代理此案。之后,一系列的整治举措接踵而来,杨金柱被取消湖南省刑法学会副会长职务,再之后,杨金柱律师原先取得的官方职务估计都会取消,无官一身轻的杨金柱重新回归公民身份,为民立言,为国呼喊。直到如今,被以“涉嫌不适当宣传及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擅自提高收费”为由,调查处理,我们方知,这一系列举措的背后,都是偶然中的必然使然,谁能容得下这样一位汉子“胡说八道”,谁忍得住这样一位律师怀疑司法不公,谁能容得了这样一位“蛊惑民心、影响稳定”的“刁民”说实话呢?所以,整治杨金柱再所难免,收拾杨金柱不可避免,而之后的以法律名义让杨金柱禁言和闭嘴更会粉墨登场,而我们这些围观者却多了几分担忧和心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