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20年
海鲲
【全文】
岁月如歌,《行政诉讼法》转眼之间已经实施20周年了。纵观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实施,有其壮烈、伟大的一面,也有其艰辛、悲哀的一面,凸现了中国处于深刻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并昭示了中国法治路途之艰难和遥远。
正如人们所期盼的,20年前该法的颁布施行,标志着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起步,也标志着我国公民公权利的司法保障制度开始确立,其积极意义不容忽视:该法明显促进了保护公民权利、抑制权力过度扩张的行政法治理念、理论和意识的树立和形成,启动并加快了我国各级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该法建立了公民与政府可以平等“对簿公堂”的平台,使司法权可以对行政权有所制约,使我国权力结构模式逐步趋向完善;该法还明显加快了我国行政立法体系的完善,推动了我国行政法理论体系的建立,可以毫不夸张地说20年来中国行政法学理论方面取得的成就令世人刮目相看。
但《行政诉讼法》和其他任何一部法律一样,其生命力只能体现在其实施过程中。由于这部法律的特殊性,因此其实施必然遭遇到比其他法律更多的瓶颈和困难。20年,在漫长的中国法治化进程中可以说仅仅是短暂的瞬间,但该法的实施,已经给了我们很多的反思和启示。
现实与纸上的差距
首先就是要深刻研究《行政诉讼法》的实施环境,深刻研究中国社会转型时期的社会矛盾,尤其是新形势下官民关系和矛盾的新特点,把《行政诉讼法》的实施看作宪法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环节来推进。
对于我国法治进程的宣传,包括对于《行政诉讼法》实施效果的宣传要实事求是,既要宣传成绩、鼓舞信心,更要挖掘问题,寻找对策。切忌盲目歌功颂德,一片叫好,而漠视客观问题和困难之存在。借用温家宝总理最近在回答外国人士时的一句话来表达:“实现公平正义是我们政府的良心”,作为有良心的公法学者和政法部门领导,应该把《行政诉讼法》实施作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目标之重要一环、作为巩固人民民主政权之重要一环来对待。,这样的纪念才有其真正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