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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警察的辨认程序

  
  这一动议请求由于经济困难减低保释金数额,有时提起动议为的是表现出象征性姿态。

  
  Motion for Speedy Trial提出获得迅捷审判的动议

  
  有时为获得较好的辩诉交易结果辩护方可以使用这种动议来迫使检察官做出行动。

  
  Motion to Suppress Evidence排除证据的动议

  
  使用这种动议可以获得听证,在听证中会使用优势证据标准以决定特定的证据和宣誓证言是否由于存在程序不妥当或违反常规而应在审判中排除。除了获得允许下的搜查之外,其他情形中证明负担都落于辩护一方。通常证据排除听证会的结果会导致大量的证据按照传统的规则进行衡量,也就是允许陪审团按照实质重要性的标准决定证据的可接纳性。

  
  审判中警察的证言 POLICE TESTIMONY AT TRIAL

  
  警察和探员本人通常都是审判中最先或者最后到庭(重召)的证人。出于这个理由,他们通常都要在法庭候场,坐在前排检察官席位后面;而其他的证人都在法庭外等候,直到被法庭召唤入内。检察官需要警察证人做两件事情:证明构成某项犯罪的所有法律要件都已齐备;对此提供超越合理怀疑的证明。在一些案件中检察官喜欢提出一串警察证人到庭,从最初的接处警警员到最后的调查人员,但是这种策略通常也会埋下被反咬一口的隐患,优秀的检察官通常都会要求同等人数的警察证人和平民证人出庭。在罕见的场合下,如需要对对教育、训练或是经验问题作出说明时,警察证人也许会被获得专家证人对待。犯罪学家和法庭科学家几乎总是获得专家证人的待遇。警察证人只能就事实问题作证。专家证人可以对事实给出自己的意见。

  
  警察证人在出庭时要衣着整齐修饰一番,这点很重要。无论如何,警察一定要避免露出任何带偏见或是敌意的信号。在交叉询问中他们最先被问到的问题之一就是:是否以任何方式刷新过本人关于本案的记忆。他们应当实事求是,回答“是的”。因为通常在出庭前都会查看一下笔录(甚至会带着去法院),或者去查看一下其他的文件和记录。在庭上,警察会被放到烤盘上反复炙烤,其目的是质疑他们作为证人的可信度,一方面攻击他们的可信度一方面使得他们说得有些话听上去像伪证。任何与之前陈述不一致之处、任何流露出偏向和偏见之处、雇员表现评估中出现任何糟糕的结论以及出现任何状况不适(比如存在酗酒问题)的信号,都会导致证人可信度受到质疑。经常使用的导致警察作伪证的圈套是诱使其在证词中说出构成证据不得被采纳的情形,比如证言中出现传闻证言、受特权保护的交流内容、以及关于性格或是声誉等情形。警察会被迫对复杂的问题以“是”或“不”作答。回答“是”意味着他接受问题中表达的要点,回答“不”意味着他不接受其中的要点(Weston & Lushbaugh 2003)。

  
  探员和/或犯罪学家会被召传到庭就任何在犯罪现场收集和分析获得的物证之相关意义作证。这种证言类型通常会在质证中按照直接、交叉盘问、再次直接询问、再度交叉盘问分类而大不相同。律师都会瞄准证人表现出敏感的区域一击致命。证人表现出觉得自己本该做得更好或者证人看上去认为自己已经做的很好,都会被律师追着问。最关键的是这种类型的证人一定要避免在其专业知识可能会受到质疑的领域把自己表现得像一名专家。同样重要的是要避免使用任何科学专业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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