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总统典礼不仅仅是一种礼仪,更是一场权力者与富人的共同盛宴;当然搭台者属于所有人!
二、理解与思考
虽然在这一章,我们看到的是结局,即总统大选的结束,新总统的产生与就职,还有在这次选举中成功者的庆贺之举,但也不要忘记那些失败者(特别是作为普通民众)本身通过另外一种方式表示自己的不满的别样的“不是我的总统——非就职音乐会[4]”。
但无论如何,这个结局对于总统本人更有意义:首先,他可以执掌美国至少4年(除非被弹劾或者薨于任上),可以用自己的智慧与能力改变这个国家或者说主导这个国家的前进方向;在这个意义上,就职典礼有属于这个事业开始的第一天,是一个通向新途的起点而已——这是宏观意义上的思考,是想在历史上留下美名的总统的志向。
其次,即使出于个人考虑,如果说要想在下一任选举中再次获得选举,他则必须在第一个任期内,对在竞选中所做的承诺有一个可以交代的政绩,以期选民在那时可以再次投票;这时的结局也应该看成是一个开始而已。
再次,即使这位新总统只想担任四年总统,不想在历史上留名,只想混个名而已,也不是可以随意而为的,因为他的成功不是他一个人,而是一个团队,甚至是这个政党(主要是这个政党的大佬们)在监督他,否则丧失下轮选举的不仅仅是他个人,还有这个政党的之争问题;虽然对于一位总统的任期只有两届(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年),但对于一个政党而言却没有任何限制。因此,这位总统在不代表个人时,他必须代表所属的政党继续为下一届总统努力(虽然总统人选可能不再是他/她),也可以说,总统选举虽然结束,却也仅仅是一个开始而已!
2010年10月24日23时38分于都江堰宿舍!
【作者简介】
蒋志如,四川大学诉讼法博士研究生,研究领域:
刑事诉讼法、司法制度与宪政理论;代表作《权力、权利与美国宪政历程》,《以宪政为视角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转型社会刑事侦查权的限度——以民国政府时期贩毒案为中心的分析》。
【注释】 不知其他国家,是否如此!至少,在中国,我们是无条件的,只要年龄达到18岁以上,没有法律规定的不能投票的条件都不用登记直接投票,虽然在现实生活中也可以弃权,但好像有代替的现象。
对这个现象的详细描绘,请参见龚晓夏:《驴象庄园——美国总统是如何产生的》,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57-66页;对此的进一步解析,则请参见蒋志如:《技术性操作何以成为关键性障碍》,载于北大法律信息网,
http://article.chinalawinfo.com/Article_Detail.asp?ArticleID=53205&Type=mod,最后登录时间2010年10月24日。
不像有些地方,必须在规定地方(甚至只有一个地方),而且是早已准备好的表格,如果自带一般不行,只要有相关经历着必然有深刻体会;虽然有的地方不需要花钱,却花了纳税人的钱,而且还存在一些其他问题,不说也罢!
龚晓夏:《驴象庄园——美国总统是如何产生的》,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第304-30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