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公民个人借助手机、互联网进行的激烈批评,正是民众在没有有效的政治参与渠道下的被迫的反应。其中多数是没有直接利益关联的,就像是临时的民心代言人而已。至于那些利益直接受到侵害的人们,可能已经选择了上访的漫漫长路。极端者,可能就走向了直接针对公权力的暴力寻仇或针对更弱势群体的暴力泄愤的道路。
纠错机制
成为笑料的诽谤政府罪和诽谤官员罪,也折射出了如今的官民矛盾日益普遍化的事实。
由于公权力的变异,中国日渐增多的经济社会问题和官民矛盾掺杂在一起。矿难频发要严查背后的腐败问题;房价上涨,民怨沸腾,但公务员系统的限价房申报的新闻不断;基尼系数已经是0.415,高于美国、法国,也高于印度和马来西亚,但官员的财产公示制度还不能实行;就业难,但所谓“官二代”享受照顾的事例屡见不鲜;创业难,但政府行政支出居高不下……
如此发展下去,社会和政府之间的不信任势必会日益加深,政府的施政成本也会日益高昂。更致命的是,政府制度化处理社会矛盾的能力会削弱,只能越来越依赖不断支付“安定团结费”,更会出现像诽谤政府罪这样违背基本政治文明准则的丑闻。最终只会依靠金钱收买和压制批评这两手来处理社会矛盾的一级政府,无疑是可悲的。
公民善于、敢于和受保护地批评政府,实际上是社会和政府建立信任的必要条件。如果按照现在所谓“诽谤政府”的逻辑,上级任命一个单位的领导,员工就不能提反对意见;政府要实行一个经济项目,即使违法也不能揭露;闹出了刑讯逼供致死人命的事情,民众也不能对相关机关的责任人提出批评和质疑;明明一个主政官员已经劣迹斑斑,地方民众却只能噤若寒蝉,这是何等的政治景象?又哪里谈得上社会和政府的信任呢?
批评政府实际上也是一种纠错机制。我国也是有民众批评政府的文化传统的。最有名的故事之一就是子产不毁乡校。乡校是古时乡间的公共场所,既是学校,又是乡人聚会议事的地方。人们经常在这里议论“政府工作”。有人建议郑国卿子产铲除之。子产的观点就是从纠错的角度讲的:“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其所善者,吾将行之;其所恶者,吾将改之,是吾师也,如之何毁之?”
但当涉及官员个人的问题时,反击就激烈起来。就以“五河短信案”为例。2006年8月25日,五河县公安局在时任安徽五河县县委书记的徐社新的压力下,以诽谤罪名义对五河县第一中学教师李茂余、董国平作出拘留10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实际上,据媒体报道,作为县委书记的徐社新可谓是“诚实守信”的“官帽售货郎”。在安徽省五河县为官6年间,徐社新没有“虚度光阴”,将所有乡镇和县直重要部门的“官帽”卖了个遍。2009年4月13日徐被逮捕。2010年6月8日被判决受贿罪成立。但发短信的教师的处分至今未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