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错铸千古恨
刘大生
【全文】
公众愿意改错吗?童话《皇帝的新衣》告诉我们,公众是愿意改错的。但是,那是安徒生的美好愿望,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现实生活中的人们,不仅不会认错、改错,反而会鄙视、嘲笑、谩骂甚至仇恨那个说出真相的小孩。
一、例如李白。
公元八世纪,唐国诗人李白说:“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这里的“遥看”其实是“遥想”之误。因为,庐山瀑布根本无法遥看,遥看庐山只能看到山岭和山峰,而看不到瀑布。也就是说,瀑布被山岭和山峰挡住了。要想表达庐山瀑布的壮观,要么“遥想”,要么“近看”,“遥看”根本是不行的。
然而,公众能接受刘大生对李白的批评吗?公众能够允许刘大生帮助李白改错字吗?不可能,永远不可能,李白的一字错误将永远存在下去。这就叫一字错铸千古恨。
二、例如科斯。
公元二十世纪,美国法学家科斯在描述所谓科斯定理的时候,将pay写成了not pay,将意思说反了。然而,谁愿意相信刘大生对科斯的批评?谁愿意发表刘大生帮助科斯纠正病句的文章?没有。人们说:你刘大生才懂多少一点英文?人家科斯懂多少英文?科斯不是傻瓜,而是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你刘大生算老几?
所以,科斯的病句将永远存在下去,永远不会被纠正。这也叫一字错铸千古恨。
三、例如刘大生。
鄙人在2006年第8期《法学》上发表的《美国司法审查制度是如何产生的——对一种流行说法的质疑》一文,将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目翻译成“
司法权应当扩展到在法律和平衡中的、发生在宪法之下的、发生在联邦法律之下的、和发生在已经签订的条约或者将来签订出来的条约之下的、它们授权之下的所有案件;”
2006年12月,鄙人在《美国宪法第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一目的翻译问题》文稿中指出,刘大生在法学上的那个翻译不准确,应当改译为“
司法权应当扩展到在法和平衡中的所有案件:发生在本宪法之下的宪法案件、发生在联邦法律之下的法律案件、和在它们(已经签订的条约或者将来签订出来的条约)的授权之下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