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按照我国《
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李刚本人作为肇事者李启铭的父亲,自己亦是本地主管刑事侦查的公安局副局长,按说,现在侦查李启铭案的所有办案人员应当都是李刚局长的部下,说不定,这些部下们都认识这位阔少,有无来往咱们不得而知,但一定知道应该无需怀疑,多少有点交往亦有可能,侦查领导的儿子涉嫌犯罪,你说,主办人员能秉公办案吗?这个,我们应该怀疑,也应该质疑,一切只因程序的合法才可达至实体的公正,而本案在侦查阶段就已经埋下了牵涉利害关系人的嫌疑,又何以保证实体公正呢?虽说,警方一再表示我们会秉公执法,李刚也说了,一定不会偏袒儿子,但这些都是一面之词,不能怪民众不相信你们,而你们确实违反了现行法律关于与本案有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回避规定,所以,民众的质疑和怀疑有理有据,而李刚和办案警方如果真想秉公执法,不如依法办案,将案件交予其他公安部门办理,这样,才能消解民众的疑虑,这样,你们不用承诺秉公办案,民众的质疑也不会四起,这第二个不解,不知当地警方能否纾解?
3、肇事者李启铭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嚣张的一句 “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点燃了民众愤怒的情绪,激发了民众强烈的义愤,我们虽不能就此断定李启铭天生是一个毫无责任感和道德心的当代青年,但从其肇事后的嚣张气焰来看,普通民众的生命和健康在他眼里根本不值得同情倒是可以佐证,而且不管出了什么大事有李刚这个权力老爸为自己撑腰的权力崇拜思维是民众不满和愤懑的缘由所有,所以,在事件发生后,一句“我爸是李刚”在网上掀起了赛诗大比拼,各类讽刺和愤怒之言和诗词层出不穷,看了无不让人心酸,也无不让人胆颤,毕竟,官能做到副局长职位,按说,能力不可谓不强,品质不可谓不高,业务不可谓不好,但是,为什么会教育出这样的后代呢?如果不是在长期的家庭教育中灌输了权力无所不能和无所不用的思维,肇事后能那般嚣张吗?我们在不解的同时,亦有人为李刚父子辩解:发生交通肇事后,李启铭一句“我爸是李刚”是他的本能反应,因为小孩子不经事,出事之后总想着找父母出面解决这是情理之中,而民众将一句“我爸是李刚”解读为是李启铭肇事后的嚣张和不屑是对李启铭的误读,在此,我更有些不解:再不经事的孩子,出大事后不能自己解决的话,口气不应该这般生硬,应该是畏惧才是;表情不应该这么不屑,应该无助才是;行动不应该想着立马逃跑,应该极力救助伤者才是,积极联系家属处理事情才是正当,但是,李启铭在肇事后,非但没有停车,反而一路极力开车逃走,要不是保安和学生拦下车,李启铭将车开出校外的可能性不是没有。而且,肇事后,李启铭没有丝毫的畏惧,更没有关心伤者的情况,而是搬出自己的爸爸李刚试图以权力打压民众的围观和不满,不管一句“你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处在何种语境中,民众从中解读出肇事者对肇事的毫无畏惧和对权力的顶礼膜拜并不无道理——权力不能摆平什么事情呢?就一个肇事凭借我爸是副局长的权力,小事一桩,这就是肇事者的心态昭然,我们虽不能窥视肇事者的心里,但我们从他肇事后的行为中反观出肇事者的这种思维——没有肇事后的畏惧,没有积极救助伤者,不是停车查看伤者情况,而是开车一溜烟开出校门,并喊出“有本事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的豪言,这些行为的集合,难道不能佐证肇事者的心里吗?如果,我的这些分析都与案件事实有出入,那么,我恳请相关部门公布肇事的具体情况,到底肇事者当时是如何说的,是如何做的,他是不是有着权力可以摆平任何事情包括本次肇事的侥幸心里,你让民众知道事实,才能让民众消除误解。这第三个不解,谁给民众交代和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