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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管理改革 立足挖潜增效

加强管理改革 立足挖潜增效



实现基层人民法院更高层次的公正与效率

陆开存


【摘要】人民法院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一审案件集中在基层法院,面临收案不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应对严峻考验,实现更高层次的公正与效率,是摆在基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面前的一道难题。笔者长期从事基层人民法院管理实践,本文拟就如何加强管理、深化改革,立足从内部挖潜增效提出一些自己的粗浅看法。
【关键词】管理;改革;效益
【全文】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压力日趋沉重,但是,法官队伍人数不可能在短期内大量增加,法官队伍素质也不可能在短期内有大幅度提高,法院的管理、决策者想要化解压力,只有立足于现状,走内涵式发展道路。

  
  一、人民法院面临的严峻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呈大幅增长趋势。1980年,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案件43.4万件,2000年,全国法院共受理一审案件535.6万件,比1980年增加12倍多。[1]而据2008年一季度江苏全省法院审判质量效率指标数据显示,全省基层法院审理案件收案数平均增幅为62.89%,执行案件收案数平均增幅为42.24%。迅猛增长的案件,使我国法院和法官面临着巨大挑战,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能力受到了严峻考验。在汹涌而来的诉讼面前,如何优质高效地审结大量的案件,实现更高层次的公正与效率,是摆在基层人民法院和法官面前重大而紧迫的时代命题。

  
  放眼世界,不断上涨的诉讼浪潮并非我国法院独有的危机。欧美发达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就经历了案件数量日益增长的困境。如美国不断上涨的诉讼浪潮造成法院人员数量及类别的大幅度增长,直接促成了美国司法程序的改革。以美国联邦法院法官的工作量为例:联邦最高法院法官平均办案数最多,1988年时已高达627.9件;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平均办案数量最低,但最低的年份也约为140.4件;美国法官每年的平均办案数大约在300-400件左右。又如德国慕尼黑初级法院民事法官有62名,一年审理45,800件,平均每个法官审理700-750件,刑事法官55名,每年审理38,000件,平均每个法官审理690件。[2]比较而言,我国法官的人均办案数量还是很低的。1996年,我国各级法院全年审结5,237,544件,25万法官,每个法官21件。[3]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到2002年,全国法官人均结案数上升到29件。但在江苏,2009年度,个别法院法官人均结案数达408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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