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断阐述我国关于国际新闻传播新秩序主张的同时,我国新闻媒体也在实施“走出去”战略,着力开展国际新闻媒体间的交流与合作,并积极推动国际新闻传播新秩序的形成。2009年2月23日,中国日报社的《中国日报·美国版》正式在美创刊。2009年10月8日,由新华社承办的首届世界媒体峰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主题是合作、应对、共赢、发展,由新华社、新闻集团、美联社、路透社、俄塔社、共同社、英国广播公司、时代华纳特纳广播集团和谷歌等9家媒体机构共同发起,来自世界各地通讯社、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170多家各类媒体机构的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发表了《世界媒体峰会共同宣言》。《宣言》认为,经济全球化、全球信息化、传播技术新型化以及世界文化多样性与共通共融,为世界传媒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前景,也为媒体报道世界事件和全球问题构建了重要舞台;媒体要向全世界传播真实、客观、公正、公平的新闻信息,促进政府和公共机构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人民间的相互理解和交流;要积极适应数字化、网络化时代发展潮流,充分应用高新技术成果,加强与用户的互动,鼓励受众参与;各种形态媒体要相互学习、功能互补、不断创新、共同发展;通过世界媒体峰会开展媒体间信息、人员、技术和经验交流,分享机遇与成果,共同应对挑战、增进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峰会显示了我国积极推动构建国际新闻传播新秩序的努力,极大提升了我国新闻媒体在国际新闻界的话语权。[1]
因此,我国法学界必须重视和加强对国际新闻传播法制的研究,推进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改革,为我国新闻媒体的发展提供强大的政策法律支持。
(五)加强对外国人就业居留、领土、主权、人权等国际法律研究
伴随全球化和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我国对于外国人的吸引力在逐渐增强,外国人来华投资、旅游、就业、留学等日益增多。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已达22.3万人。以上海市为例,1996年,该市为5000名在沪外国人颁发了外国人就业证。2008年,该市就业外国人总数高达6.86万名。目前,由于我国有关涉外劳动争议的法律规定尚不够清晰完善、部分政策法规还存在着滞后,外国人与中国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迅速增加,成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的一个难点。而目前我国规范外国人就业工作的法律法规如《
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及《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均未涉及外国人就业问题,1996年国家四部委联合颁发的《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已难以满足当前外国人就业管理形势发展的需要。涉外劳动争议纠纷如何适用我国法律的问题,过去一直在我国劳动立法中处于空白。现在,部分沿海城市如上海、深圳正在进行新的探索。[2]
同时,我国公民和企业赴海外投资、旅游、就业、留学等对外交往日益增多。近年来,中国船只、公民在海外受到劫持、伤害的个案不断增加,我国也开始通过外交途径加以保护。如何加强保护本国公民、侨胞和企业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如何对等保护外国公民、侨胞和企业在中国的合法权益,如何依据本国法、外国法和国际法处理其中的国际争端,例如最近发生的菲律宾劫匪劫持香港游客事件,有关国家对外资企业在中国投资环境的非议等等,是当前亟需研究的课题。同时,目前我国与周边国家仍然存在领海、陆地边界争端,伴随海上石油天然气、渔业等资源开采权的争夺,以及周边国家对中国崛起的戒备增强,局部冲突时时有可能激化。最近的中日钓鱼岛渔船事件就是突出的例子。外国人就业居留、领土、主权等问题,涉及国民、国家尊严,属于外交和国际关系范畴,如果处理不慎,非常可能酿成大的国际争端或冲突。因此,必须遵循现有国际法规则进行处理。为此,我们亟需加强对海洋、领土、侨民、外国人等有关国际法的研究,依据本国法和国际法妥善处理领土争端,做到有理有节,不卑不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