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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禁止学生作证到底是害怕什么?

  
  在公权力面前,学生不得已而选择沉默,有的害怕被学校处分,有的被家长警告少管闲事,有的基于对“我爸是李刚”的公权力畏惧,而彻底忘却了所人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和担当。这是我们道德教育沦陷的讽刺标本,也是社会潜规则之中“勿管闲事”的漠视体现,更是权力压倒一些的最好表征,学生身在校园中,那里有什么权利可言,学校的禁言和限制自由就是最大的权威,要不,学生指不定拿出你意想不到的“罪名”让你毕不了业;学生身在社会,那里有什么正当价值观和人生观指引,见义勇为受伤后难以获赔,乐于助人后被人起诉,信任别人后被人欺骗,各种社会的潜规则导引着学生认清了一个道德逐步沦陷的社会现实,这又如何祈求他们能在本案中积极作证呢?权力肆无忌惮,权力毫无约束,权力无处不用,权力无所不能,本案中的权力符号放大了案件的社会关注度,权力因素引发了民众的愤怒和愤懑,权力嚣张促使民众反思官二代对生命的漠视和冷淡让人心痛和心伤。

  
  案件尚处在侦查阶段,按说,在场的目击学生都应该积极向公安机关作证以便查明案发情况,但是,学生被威胁谁作证处分谁,继而选择了集体沉默,这背后的权力作祟想必谁都猜得出:作证是为查明案情和伸张正义,但是,和日后自身的基本校园稳定生活相比,孰重孰轻呢?身为河北大学校学生,学生被学校拿出个莫须有的“罪名”整治那不是没有可能,随便一个“罪名”都可能让作证学生毕不了业,这样的处分结果不可谓不严重,而这样的处分结果那个学生又承受得起呢?当我在校期间,一直就有种对抗学校不合理管理规章制度的冲动,但是,身在他人屋檐下哪能不低头的现实促使我安分守己,毕竟,学生和学校相比,毕竟是弱势群体一族,学校整治学生还用得着大动干戈吗?学校既然已经禁止学生作证,那个学生又敢冒被处分危险而作证呢?除了权衡自身在大学的日后稳定生活相比,校园惨案的正义在此值多少?当公正在此荡然无存,社会便失去了她本应由的基本准则规范;当责任在此烟消云散,公民所应有的基本道德规范即随之消解;当担当在此戛然而止,一个大学所应具有的明理育人理念便失去价值。

  
  河北大学威胁学生不许作证,缺失的是大学对学生的基本人文关怀,欠缺的是教育学生对法律的虔诚信守,丢失的履行大学和学生对社会基本责任的充分担当。一个管辖自己的公安局副局长儿子犯事后,这在河北大学心里,沉默远远高于国家的法律惩罚,作证远远优于社会良知的呼唤和尽责。毕竟,国家的刑罚不一定会达至,社会的良知可以在大学里泯灭,但日后的公安机关报复打击必会来临。所以,河北大学选择了沉默,河北大学威胁学生不许作证,河北大学选择冷漠应对,这样的大学,如何培养学生于社会有所贡献和担当?这样的大学,如何履行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和指引;这样的大学,如何教育学生充满人文关怀的观察和思考,这样的大学,如何树立独立和民主的现代大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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