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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动态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际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动态及对我国的启示


The legislative developments of protection of International Plant Genetic Resources and the Enlightenment to China


陈姝洁;苏倪 


【摘要】植物遗传资源是人类繁衍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地球最宝贵的财富。本文介绍了有关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国际公约和国际社会上各国保护植物遗传资源的立法动态,分析了其主要法律制度,结合我国目前植物遗传资源保护的立法和管理现状,得出对我国完善植物遗传资源法律法规方面的启示的结论。
【关键词】植物遗传资源;立法动态;法律完善启示
【全文】
  一、植物遗传资源及对全球的贡献
  
  年的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对“遗传资源”的定义是指:“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遗传材料”,而“遗传材料”是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也就是说,遗传资源是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者其他来源的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由此,我们可以把植物遗传资源定义为:具有实际或潜在用途或价值的来自植物的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
  
  植物遗传资源是人类繁衍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地球最宝贵的财富。植物遗传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是维持国家、地方食物安全的重要保证,也是科技创新增强国力的必需。“一个物种就能影响一个国家的经济”,“一个基因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盛衰”。21世纪农业和生物技术的发展、人类生存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将主要依靠于植物遗传资源。
  
  随着生物技术的迅猛发展,利用植物遗传资源有目的地改良植物的性状与品质,为解决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面临的人口与健康、资源、环境等方面的问题带来了新希望、新思路。近年来,世界发达国家为了抢占生物资源制高点,利用科技优势,正在采取各种手段,不断从发展中国家搜集、掠夺生物遗传资源,并将研发成果以专利技术和专利产品的形式向发展中国家出售,达到对发展中国家的市场占有和经济垄断的目的,使生物遗传资源的原产国反而成了受害国。为此,许多国家加强了对植物遗传资源的保护,包括对植物遗传资源的法律保护。国际上也对植物遗传资源的保护达成了一些共识。《生物多样性公约》、《波恩准则》、《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国际条约》等国际性公约都对植物遗传资源保护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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