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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制定规范》(2010年修订版)

  
  企业再使用上述称谓处罚方式,一旦涉及诉讼,企业要承担败诉的法律风险。(详见拙作《2010企业员工奖惩操作规范》)

  
  三、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依据

  
  规章制度制定的内容及程序

  
  用人单位在制定直接关系劳动者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依法公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2、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

  
  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判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效力差异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要高于规章制度,两者内容相矛盾时应该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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