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选法官与“多数人暴政”
兰荣杰
【全文】
美国爱荷华州最高法院有七名大法官,不过其中三位——包括首席大法官玛莎·特努斯(Marsha Ternus)——都难免“最近有点烦”。
下个月,三名大法官都将迎来一次大考。他们的名字将被印在选票上,接受全州180万选民的测验。不过与普通选举不同,在任大法官们并没有竞选对手。选票上他们的名字后面,只有两个简单的选项——Yes和No。如果选民认可他们过去几年的表现,勾上Yes即可,否则就用No把他们赶下台去。
其实从历史看来,大法官们本不用担心。毕竟在爱荷华州,迄今还没有任何大法官过不了这一关。尤其是1998年以来,所有大法官都以平均75%的支持率轻松赢得在任选举。
但是这一次,三位大法官的处境却相当危险。9月下旬的一份民意调查表明,支持三位大法官留任的爱荷华州选民占46%,但是反对者同样高达40%。考虑到抽样误差和后续变化,这一数据可谓完全不乐观。分析者认为,三位大法官——至少其中一两位——将很有可能就此下台。
一切问题都源于去年的一份判决。2009年4月3日,爱荷华州最高法院以7票一致赞成通过一个判决,认定该州议会禁止同性恋婚姻的法案违宪,从而使爱荷华州成为美国少数几个——也是中部唯一一个——认可同性恋婚姻的州。但是麻烦在于,该州大部分选民——尤其是那些传统的共和党支持者——都坚决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选民们没法推翻最高法院的判决,但却拥有决定法官职业命运的选票。于是当今年轮到其中三位大法官竞选连任的时候,多个保守派组织便行动起来,动员选民“给法官们颜色看看”。其发起者甚至直言不讳:要将三位大法官拉下马,更要警告全州乃至全国法官:选民才是真正的主人!
在美国联邦系统,以及大约十来个州,法官们都是终身任职。一旦成功获得任命,除非因犯罪而受弹劾,再多选民反对也可当作耳边风。
宪法设计者希望,这样一套体制可以确保法官独立判案,不受民意的操弄。
但在美国多数州,法官们都要经历选举的考验。有的州法官一开始就由选举产生,候选者不仅要筹集巨额资金,更要借助民主、共和两党的竞选机器助选。有的州——包括爱荷华在内——法官由州长任命,但是一个任期过后,如果想连任法官,就得接受选民的挑选,只不过无须竞选,也没有对手。支持者认为,这种体制既能保证法官独立,又赋予选民将不合格法官撵下台的权力,无疑是最佳的折中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