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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体制下海峡两岸发展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若干法律问题

  
  另一方面,台湾地区高等教育面临的各种困境在封闭的教育服务环境里无法解决,如台湾学者李隆安、谭克平、彭森明做了推估研究后指出,台湾社会的人口出生率不断下降,社会高龄化现象日趋严重,大学数量偏多,教师数量供大于求。为此,有台湾学者呼吁增进教育交流与深化国际合作:一方面应实行自由、开放、竞争与进步的政策,另一方面要不断改善体质,提升竞争能力,以迎接欧美国家,近邻地区如日本、南韩、香港、新加坡等国的学生,并且早日欢迎陆生赴台。在台湾加入WTO之初,即有台湾学者指出,技术职业教育率先进入大陆教育服务市场是因应WTO后教育服务市场挑战的最佳策略。也有的台湾学者指出,台湾的高等教育面临国际竞争的挑战,特别是大陆地区的竞争,台湾高等教育国际化在学生、教师、研究、课程跨国性合作等方面均已出现危机,扩大招收外国学生、鼓励学生境外留学、加强推动国际教育与学术合作交流、推广海外专业课程与实习计划、推动境外及远程教学、拓展海外华语市场等措施可以提升台湾地区高等教育的质量与声誉才能促进高等教育的健康发展。有的台湾学者甚至提出建立大陆、香港、台湾、澳门两岸四地教育共同市场的构想,这样可以增加学生的选择权,大陆学生来台可以为台湾教育产业提供进步动力和经济收益,鼓励台湾学生赴大陆求学可以为两岸提供多元化的升学和进修渠道。 两岸互相开放高等教育服务既是履行加入WTO时承诺的法律义务,也符合两岸经贸关系的全面发展需要,有利于两岸的文化传承与融合,实现两岸人民的福祉。

  
  二、学历、学位的互相认可

  
  跨境教育服务涉及不同的教育制度和教育环境,教育质量也因此存在一定的差异。作为接受境外教育服务消费者的学生,最关心教育质量和学历学位的国际和国内认可程度。总体的国内立法尤其是高等教育服务的政策方面和资格认证机构及其政策往往是阻碍跨境教育服务贸易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也不例外。

  
  台湾地区的高等教育学位分为副学士、学士、硕士、博士四级,[③] 大陆地区高等教育学位分学士、硕士、博士三级。[④] 从学业水平和高等教育层次看,台湾地区的副学士学位与大陆地区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相当。台湾地区制订了《外国学历认证法》,大陆地区承认台湾地区主管部门认可高校的学历,因而,两岸互相承认学历学位没有法律上的障碍,更没有文化上的隔阂。但目前两岸高等教育服务贸易发展的现实是,大陆开放并鼓励台湾地区学生到大陆接受教育服务,并承认其学历、学位,台湾地区的部分高校可以与大陆部分地区在小范围内进行合作办学,如大陆的部分地区与台湾地区高校共同开设课程,通过“拼盘式教学”(如“2+1”,在大陆学2年,在台湾学1年)与台湾院校展开合作,福建省已与台湾地区签署了合作办学的协议,大陆与台湾地区的合作办学试点正式开始。但是,这些协议主要是关于台湾地区的职业教育在大陆开办联合办学机构,没有涉及教育服务的其它提供模式。这是因为,大陆地区已经正式认可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台湾高校学历,但台湾尚未认可大陆学历;台胞子女和大陆学生在大陆的台湾学校分支机构修学虽可获得台湾学位,但无法获得证书。加速建立两岸双联学制、教师互相支持教学与研究、交换学生、资源共享、办学经验交流、提升教育质量等已成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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