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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赌犯罪的新特点及其对策分析

涉赌犯罪的新特点及其对策分析


张田辉


【全文】
  
  笔者通过对所在的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涉赌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当前赌博案件呈现明显的新特点,对家庭和社会的和谐共建以及社会治安均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赌博犯罪呈现的新特点

  
  1、犯罪数量扩大化

  
  统计数据显示,该院2004年至2007年4年间受理赌博案件仅1件,而2008年至2010年近三年共受理了19件涉赌类刑事案件,其中案由为赌博罪的5件,案由为开设赌场罪的14件,案件数量和涉案人数均呈上升趋势,涉案数额也较前些年有很大提高,在暴利刺激下,赌博犯罪挺而走险,日益猖獗。

  
  2、犯罪手段科技化

  
  在对该院近三年来受理的涉赌案件进行分析时发现,犯罪手段科技化的趋势明显,一些传统的赌博方式也利用对讲机等科技手段进行望风,提高反侦查的能力。另外,19件涉赌案件中有10件利用游戏芯片、赌博游戏机为参赌人员提供条件进行赌博,这些以电子产品作为赌具的犯罪中,大多数采用对普通的娱乐电子游戏机更换软件、进行改装、设立“三六豹”、“漂亮金花”“斗地主”等名目的方式开设赌场非法获利。科技化赌具的出现,使赌博方式日趋多样、隐蔽,使案件侦破有一定难度。

  
  3、犯罪地点隐匿化

  
  当前,该院受理的涉赌类案件的犯罪地点多数选择在相对偏远边缘地区、该院近三年所受理的19涉赌案件中,有13件选择在郊镇及城乡结合部的菜市场、棋牌室、浴室等人员复杂、流动性大、环境混乱的场所进行隐蔽进行。一些涉赌犯罪甚至将参赌人员组织至邻省的一些郊县等偏远地区进行赌博活动,涉赌案件的犯罪空间更加隐蔽化、边缘化。

  
  4、犯罪分工明细化

  
  赌博市场日渐走红、赌博人员的规模不断扩大,使赌博犯罪的分工更加明细,该院受理的涉赌案件显示大多数赌博犯罪有明确的分工:有专人负责召集、有专人负责望风、雇佣专人负责赌博机的维护和经营管理。从提供赌博场所、设置赌博工具、召集赌博人员、到制定赌场规则均有较为详细的分工。

  
  二、成因分析

  
  1、高额利润的诱惑

  
  赌博犯罪具有较大的诱惑性,犯罪分子利用一部分人精神空虚,好逸恶劳、一夜暴富的心理,对这部分人进行蛊惑,诱导其步入赌途,进行非法获利;又利用参赌人员想赢怕输、急于捞本的心理,使其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导致赌博市场悄然兴旺,而赌博犯罪利润极高,使得赌博犯罪人员铤而走险,把开设赌场作为致富捷径,大量购进赌博机等赌具,导致赌博犯罪屡禁不止。同时,参赌人员大多数无固定职业,收入来源不稳,一旦赌资输光后,便以其他犯罪方法筹集赌资,诱发了盗窃、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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