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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学用相长,学以致用

如何学用相长,学以致用


许崇德


【全文】
  

  依稀记得上小学时,教室墙上挂着一副对联:“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受其训示,我幼小的心灵里深植了读书应勤学苦练的观念。但渐渐地,我发觉世间的书如此之多,应该有所选择,否则就会因没有原始的推动力,提不起兴趣,那便会怎么也勤苦不起来,成不了事的。


  

  报考大学,首先要选择专业。我素来不喜欢数理化,所以只能在社会科学门类里打转。回想起来,那是在二战结束后两年,每天读报最吸引我的是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日本战犯的新闻。由于我少年时代生活在日本侵略军的铁蹄下,国恨家仇伴着我成长,而到头来终于看到主导侵略的头目被处以极刑,岂有不扬眉吐气之理?更重要的是,从中我体验到了法律的威严,觉得掌握了它也就有了伸张正义的武器。因此在报考专业时,我选择了复旦大学法律系——这也算是与自己的志趣相符吧。


  

  后来的事实表明,在法学专业的诸多课程中,我最喜爱的是张志让讲授的宪法学。这不仅因为张先生是名闻遐迩的大师,而且他讲授的内容特别是对蒋介石炮制的1946年宪法的批判,真是入木三分;加之当时政治腐败,民不聊生的现状,更令人联想到民主宪政的重要性。


  

  1951年我大学毕业,被保送到人民大学做研究生,作为未来的师资接受培养。那时的专业须由组织分配,可巧我被分到了国家法教研室,在苏联专家的指导下,从事马克思主义宪法学的学习和研究。这实在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因为那个时候我已开始接受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思想,并奠定了我一生贡献给宪法学专业发展的基础,所以应该说,那是我治学经历的真正起点。


  

  在漫长的治学道路上,至少有以下几次较为重要的经历值得我回顾:1953年6月,我参加了中央的一个工作组,深入山东农村搞全国第一次基层普选的试点。当年年初,中央人民政府作出了召开全国人大制定宪法的决定。而贯彻这个决定的前提是必须在基层普选的基础上先建立起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此,那年的3月,国家制定并公布了选举法。我们依照法律规定,从选民登记、资格审查,到酝酿和提名代表候选人、组织选民投票,直到宣布当选、择日召开第一次乡人民代表大会——不论是政策原则,还是程序办法,每个环节都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前后足足忙碌了两个月。这是和啃书本不同的活生生的课堂。从中我真正体会到了我国选举制度的民主性。它没有实行完全的普遍、平等、直接、秘密,但它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因而完全符合当时的国情,保证了广大劳动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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