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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央地分考资源浪费 可学研究生考试

公务员央地分考资源浪费 可学研究生考试


熊文钊;郑毅


【全文】
  
  现行公务员的央地分考制度在中央与地方、不同部门之间、不同地方之间形成了招生、调剂、录取的藩篱,易造成人才流失。

  
  10月13日,随着2011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及《2011年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的考试大纲》的正式出炉,一年一度的公务员考试大战又将进入白热化阶段。

  
  然而,长期以来在我国公务员考录制度中体现出的种种问题,迄今尚未得到根本改善。作为我国目前公务员考录制度主干的中央与地方公务员分别考录制度(以下简称“央地分考”),是导致如下理论和实践困境的主要源泉。

  
  央地分考的困境

  
  对于国家而言,央地分考的困境如下:

  
  从理论上说,我国并未如法国那般在法律上明确承认中央与地方公务员的区分,亦即全国公务员构成了一个统一的、整体的人事系统,在性质上并无差别,央地分考制度不但缺乏理论基础,而且造成种种现实问题。

  
  央地分考由中央和省级地方两级公务员管理机关承担同样的规划、调研、命题、考试、录取、公示等职责,指导思想、命题内容、考试形式、录取程序等几乎完全一致,不同之处仅是考录职位的范围。这就导致两级公务员考录系统在人力、物力、财力等各种资源上的重复浪费。

  
  由于央地以及不同地方公务员考录机关在行政级别、资源掌握、招考范围、潜在考生层次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全国公务员考试呈现命题质量参差不齐、考试难度彼此不一等混乱局面,不但给公务员招录管理、协调事务本身带来困扰,而且也损害了考生、直接招录单位等相关主体的利益。

  
  央地分考造成了中央和地方、不同中央部门、不同地方之间争夺人才的局面,在这一过程中,许多成绩优异的考生由于报考、招录制度的限制最终落选,造成了整个公务员系统的人才流失。

  
  央地分考给考试的安全保障设置了困难和障碍,广西公务员考试试题泄密事件就说明了这种分考制度本身并不能很好地解决安全保障的问题。

  
  对于考生而言,央地分考的困境则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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